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个自然日 |
---|---|---|---|
受理部门 | 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绿化股(411)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城建局 | 咨询电话 | 无 |
流程编号 | 55149507-0-XK-0017 | 监督投诉电话 | 0358-8223534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 | 办事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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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绿化股(411)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城建局 | 咨询电话 | 无 |
流程编号 | 55149507-0-XK-0017 | 监督投诉电话 | 0358-8223534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 | 办事类型 | 承诺件 |
在离石辖区范围内因建设工程无法保留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采光及道路、管网等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需要迁移树木的;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的,应当提出申请。
1、《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表》原件2份;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树木位置现状图1份
4、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实施方案原件1份
5、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1份。
注:提供复印件的需要查验原件。
1、受理: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绿化股(411)申请告知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2、审核: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逐项审核,逐级审批
3、通知:当事人受理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