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公共场所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自然日
受理部门 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绿化股(411)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城建局 咨询电话
流程编号 55149507-0-XK-0016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3534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在离石城建辖区范围内因各类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公共场所的情况。占用公共场所须符合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