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自然日
受理部门 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管理股409室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城建局 咨询电话 0358-8231314
流程编号 55149507-0-XK-0010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3534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在离石辖区范围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燃气经营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