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E2722007-2-XK-0013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