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离石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40763065-3-XK-0007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