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离石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01269583-1-XK-0011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1.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2.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治理、开发、保护和防洪要求;3.工程等级(别)和建设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4.不影响公共利益、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偿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