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离石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01269583-1-XK-0003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1.申请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 
2.申请项目:由水利部负责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 
3.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且批准时间未超过3年; 
4.申请材料齐全; 
5.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规定; 
6.初步设计报告章节及附图、附件的完整性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要求。 
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项目,符合性审查合格,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