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离石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01269583-1-XK-0012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1、兴建的替代工程与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设施效益相当,经实地勘察确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按有关规定交纳开发补偿费;2、原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受益范围内无矛盾、争议或者有涉及第三者利益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