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离石区政务大厅水利水保局行政审批窗口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水利局 咨询电话 0358-3380201
流程编号 01269583-1-xk-0018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405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1、使用破坏渔业资源、被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或者捕捞方法的;2、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或者进出口捕捞渔船的。3、未按国家规定领取渔业船舶证书、航行签证簿、职务船员证书、船舶户口簿、渔民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