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补充意见的通知

滨河、莲花池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吕梁市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补充意见》已经区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补充意见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非商品房)征收补偿原则: 

一、被征收房屋已取得合法证件,且合法证件载明建筑面积的,正房证载面积全部计入主体房屋面积(证载面积小于或等于实际面积情形)。 

二、被征收房屋已取得合法证件,但合法证件未载明建筑面积或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合法证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应予补偿或现有房屋超出证载面积的,占地3分以下(不含3分),正房一层、二层按实际建筑面积计入主体房屋面积,3、4、5、6层分别按实际建筑面积的90%、70%、50%、30%计入主体房屋面积;占地3分以上(含3分),正房一层按实际建筑面积计入主体房屋面积,2、3、4、5、6层分别按实际建筑面积的90%、70%、50%、30%、20%计入主体房屋面积,七层及七层以上一律不予补偿或补贴。 

咨询电话:区征补中心 337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