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

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


倍增工程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区“两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根据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1+1+8+1”政策措施和《吕梁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通过“搭平台、创载体,强要素、保支撑,建机制、优服务”,培育孵化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市场主体,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枝繁叶茂”、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区市场主体数量由“十三五”末的3.54万户增长到7.08万户,实现市场主体倍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022年任务:全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20%,净增0.9万户,达到5.39万户以上。单位新增市场主体对全市GDP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全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八大培育行动”,筑牢强劲发展动能


1.实施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深入实施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工程,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围绕煤、焦、电、煤化工等传统产业,大数据、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吕梁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智能绿色生态水泥粉磨生产线和小神头35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离石电缆、新龙重工创新发展,推进晋西北建筑产业园建筑装配制造项目建设。推动中磁尚善新材料研发量产、山西朗凯尔智能洗肺机生产销售、山西对数科技和众烁微电子科技实现新产品量产。到2022年底,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充分发挥“蒲谷香”、育民食品、湖羊养殖等农业龙头企业对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湖羊、中药材(药茶)设施农业等“特”“优”产业提档升级,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搭建市场化投融资平台,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到2022年底,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其中:农业合作社增加5%。(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加快推进吴城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提升天源物流、福多多食品仓储物流中心等项目运营效益。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办好药茶、名特优功能食品等展会,培育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聚焦现代物流业、现代会展业、电子商务业、现代商贸业等四大现代服务业,全力推动高端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22年底,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实施商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招引品牌首店、新产品首店。加大电商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孵化本土电商主体。支持物流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整合,推进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推进利用外资增量提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引进外资项目落地离石。到2022年底,商贸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实施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推动白马仙洞4A级、安国寺3A级等景区创建。加快实施信义文旅综合体建设。到2022年底,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施大数据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突出数据存储、云资源服务、5G+应用、信创、数据标注、智慧政务等相关产业,不断深化“吕梁通”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大数据创新生态、产业生态和应用生态,大力发展数字化经济,建设数字社区、数字小区。到2022年底,大数据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实施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全力推动“小升规”“专精特新”企业上档升级。设立区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退税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及市场主体。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以吕梁市宝源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现代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山西天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吕梁市智信网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的数字经济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山西省大万源小微企业示范基地为龙头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平台,服务全区中小微企业。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数量增加20%,中小微企业素质提升工程服务企业增长20%,由2021年的30户增加到40户。(牵头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实时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退出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税费、房租减免政策,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服务,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问题困难,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到2022年底,个体工商户增加20%,达到38710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七大提升工程”,集聚硬核发展支撑


9.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提升工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规模集群发展,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单位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对GDP的贡献率。(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开展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提升工程。鼓励建筑业企业优化整合,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对产值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进档奖励。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房产、中介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开展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和引进一批现代物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现代金融、会展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全力推动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产业、房地产业、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教科局、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开展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提升工程。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培育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内外市场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强跟踪培育,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工程。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依托院士工作站、吕梁专家港、离石人才港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合作,在能源革命、信息技术、大数据、光电、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企业孵化。(牵头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开展外贸企业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利用“贸易+制造”“贸易+研发”“贸易+服务”“贸易+消费”等模式,实现创新提质发展。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支持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推动外贸企业上规模、强实力。(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开展挂牌企业提升工程。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企业规范化股改,优化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发挥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作用,深化资本市场县域工程,推动更多企业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中磁尚善和共致科技完成股改并力争新三板挂牌上市。2022年争取股份制改造3户,“晋兴板”或“新三板”上市挂牌2户。(牵头单位: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配合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搭建“八大平台载体”,构建优质发展空间


16.加快建设双创平台。加快建设城市双创中心。要强化双创基地建设,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双创平台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支持与专业化园区结对发展。通过打造省级双创示范城,为更多的市场主体培育提供优质平台。(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教科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规划建设各类城市公共空间。找准主城区定位,体现主城区担当,推动“市区一体”,深化“区区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区,增添城市“烟火气”。(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打造高质量楼宇经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聚集一批新经济市场主体。推进新城碧桂园商住综合体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集体合资形式组成联合投资体建设经营民营经济大厦,给予相应用地支持。引进中国500强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各类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打造城市便民经营集聚区。完善居住社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以“家门口的智能生活便利超市”为理念,发展各类小微生活服务类经营主体,打造“10-15分钟便捷生活圈”。全区提升改造7个便民市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布局建设乡村e镇。积极争取奖励资金,启动信义镇、吴城镇和交口街道乡村e镇建设。建设乡村e镇示范项目,将电子商务与地方文旅、农业、工业等特色资源全面融合,并配套物流、金融、培训等服务,建设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对主导产业培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打造1-2个特色专业镇。实施信义文旅综合体、绿色低碳特色示范镇建设。有计划推进示范乡村建设,建设一批村容整洁、乡村善治、产业兴旺、基础达标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高家沟、背石村等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围绕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等优势产业,建设1-2特色专业小镇,培育“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开发潜力产业产品,推动特色专业镇和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布局建设1-2个文旅康养小镇。要依托千年景区、白马仙洞、森林公园、旅游公路等,在信义、吴城打造乡村旅游、乡村研学、乡村康养基地,实施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布局建设1-2个文旅康养小镇,集聚一批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餐饮、文创、康养等方面的市场主体,通过财政资金补助、重大文旅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打造产业链平台。围绕煤焦等产业,打造若干重点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当好“链主”,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对提高本地配套率的“链主”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九大要素保障”,厚植优沃发展土壤


24.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保障。建设完善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政府性担保市区一体化改革。设立区级推进企业上市倍增投资资金,推动更多企业“规改股、股上市”。发展信用贷款,设立区级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小微、“三农”、首次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增信支持。推动普惠金融创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增速高于平均水平,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无贷户精准推送至金融机构,提供量身定制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吕梁农商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国家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到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重点企业落户、科技创新、首次创业等财税支持。实行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优化退税流程,实现多元化退税方式,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定期筛查未享受税收优惠市场主体,及时通知指导纳税市场主体享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加大财政奖补力度。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出台一系列支持市场主体倍增的财政奖补政策。对重点企业落户按规模分档奖补;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补助“链主”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扶持补贴创业人员。全面拓展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采购意向公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教科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提供高质量用地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加强重点工程用地手续办理调度,确保及时完成土地供应。培育土地综合整治市场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标准地”改革试点,科学设置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等四大类指标,“标准地”出让全部采取“地证同交”。(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科学统筹排污能耗。合理分解年度双控目标,指导企业合理测算新上项目用能,推动排污总量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重大项目等效益更好的领域和企业倾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工信局、区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9.优化环评流程。认真落实《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正面审批清单》,积极推进环评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豁免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手续简化排污许可管理,科学化执法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0.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分等次予以奖励。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分等次一次性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大力培养“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奖励力度。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后即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推行柔性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完善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告知教育,引导承诺整改,施行首次免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六项服务机制”,打造优质发展环境


33.惠企政策“掌上办”。完善“吕梁政务通离石频道”APP功能,打造惠企政策服务一站式平台,梳理归集统一发布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清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平台注册,完善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功能,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奖补类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建立政策评估、修改机制,畅通企业政策反映渠道,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4.市场准入宽松易。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主动对标全省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强化政策支持,组建我区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构,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面实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面前“人人平等”。研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生态保护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解决“准入不想入”“准入门槛高”“准入后推进难”问题。放宽准入,“离财离用”,梳理推出一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清单,推动民间投资占比大幅提高。(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5.政务服务便利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张表单、一个环节、0.5天,0成本,推广市场主体开办智能审批,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实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工作。深化“证照分离”“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模式。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全代办”服务,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能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6.入企服务常态化。尊重企业家精神,完善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支持各行业市场主体加速萌发、梯度培育、发展壮大。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建立政府和企业沟通对话机制,举办嘉年华活动,实现今年服务企业20家以上。用好12345营商环境热线,常态化受理、归集、交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牵头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7.工作推进机制化。区政府成立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下设4个工作小组,从区直各有关单位共抽调12人左右集中办公,区财政局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把市场主体倍增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自身职责,细化改革任务,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形成“1+N”工作落实机制。要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严格实行月通报、季评估、年考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政策落实进行考核排名。(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8.宣传引导精准化。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及成效,让市场主体倍增和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广而告之、深入人心。要精准开展入企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解读、点对点答疑,让市场主体熟悉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要把市场主体倍增的好政策作为招商引资的靓丽名片,让外来客商和重点招商对象知晓政策,加大投资力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区行政审批局 849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