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主要职责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2022-03-04

    离石区财政局从属政府组成部门,1970年9月,财政、税务与银行合署办公,为财政办公室;1971年成立财政局,组建地区后更名离石财支办公室;1974年5月银行分出;1983年审计分家;1984年后3月财政、税务分设,财政成为政府的一个独立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1994年分出农税职能,1996年撤县建市改为离石市财政局。2004年撤市设区改为离石区财政局。

    离石区财政局是系统管理和调控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及全面监督全区各单位财务合法运行的综合性经济主管部门。 

    离石区财政系统现有在职职工74人,党员46名。其中:研究生1名,大专以上学历77人;高级技术职称3人,中级技术职称16人。(离石区财政局局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3人,其中党员31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2人;高级技术职称2人,中级技术职称10人)

    财政局内设股室、办、中心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收费中心。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对公电话:0358-822461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033000

2022-03-04

离石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等,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七)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八)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区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08-16

任利星:党组书记

主持财政局党组全面工作。

刘武平:局长

主持财政局机关全面工作。

王兴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综合办公室、综合预算股、预算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国库支付中心。

常宏梅: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青妇、经济建设股、行政事业股工作。

吴锐军: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下乡工作、社会保障股工作。


2022-03-04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财务以及全区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办公室加挂党建办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358-8220667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二)、综合预算股

主要职责: 编制区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提出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拟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全区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区本级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管理区级非税收入资金及其专户;负责填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并对其实施监管;参与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对外谈判工作。

联系电话:0358-8220512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三)、经济建设股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交通、能源、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商贸、粮食、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与相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相应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联系电话:0358-8220115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四)、行政事业股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政法、农业农村、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支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司法体制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工作;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核相应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联系电话:0358-8220315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五)、社会保障股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体育、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相应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联系电话:0358-8220311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六)、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依据区财政局批复的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和每月用款计划,按照《离石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中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办公地址:离石区永宁东路363号

邮政编码:033000

(七)、离石区集中收费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办理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集中收缴工作,并及时上交财政。

办公地址:离石区永宁东路363号

邮政编码:0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