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主要职责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2025-04-25

单位简介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设计、亲自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201811月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专班,201937日吕梁市离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由原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拥军优属职责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职责划转到该局。该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有四个内设股室: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褒扬股。下设个事业单位:离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址:离石区昌平路9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3588239776

单位负责人:宁  飞


2025-04-25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复员干部、退役士官、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25-04-25


领导信息

宁飞,离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张建军,离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工作。

冯如星,离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褒扬工作。


2025-04-25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股。拟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市垂管驻离和区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全区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区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拟订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拥军优抚褒扬股(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优待、抚恤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定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区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烈士公祭等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