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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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项目 | |||||||||
行政给付 | 012695081-JF-0004. |
统筹分配学校装备 |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 发改委 财政厅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 》(晋教基[2014]37号) |
1、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装备分配方案; 2、严格按照供货合同验货入库;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装备物品的分配; 4、指导并监督各学校做好资产台账建设工作; 5、指导各学校多措并举提高装备的使用效率。 |
1、根据配备标准,在调研学校装备短缺方面不实,致使分配不科学,造成装备浪费、不均衡; 2、按照签订的供货合同,在装备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数量短缺,以次充好; 3、在装备二次储存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装备丢失、损坏; 4、在规定工作日内,工作拖沓,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延误; 5、擅自改变分配计划。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第一、三、四、五款;第七十三条 第一、二款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四)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二、行政处分: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三、党纪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统筹分配学校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