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科技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项目 | 子项 | |||||||||
14 | 其他权利 | 01269522-5-QT-0003 | 省专利奖的推荐 | 《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 1、受理责任:专利持有人提交申请专利奖的材料,业务股受理。 2、审查责任: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审查,自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决定。同意推荐的上报上级科技部门,不同意的告知并说明理由。 |
1、受理中,故意刁难专利持有人,利用各种方法收取额外费用,无原因超时办理,久拖不报,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不严格审查或故意让虚假资料通过; 2、审查中,不执行回避制度,擅自降低审查标准,现场检查结果的判断,不客观、公正,无原因超时办理; 3、以权谋私,厚此薄彼,擅自降低审查标准,帮助做假,不召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擅自确定审查标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对符合条件申报条件不推荐。 |
1、《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十八条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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