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切换到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运行流程图 风险防控图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项目
行政许可 55410353-8-XK-0002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1、受理责任:公示职业介绍
机构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照职业介绍
机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书
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
现场考察。
3、决定责任;作出职业介绍
机构认定行政许可或者不予
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
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
制发职业介绍机构认定许可
证书或批件,送达并信息公
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职业
介绍机构认定实施监督检查
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
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
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职
业介绍机构认定申请不
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
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
政审批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
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
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职
业介绍机构认定决定
的;
4.不依法履行许可职责
或者违法违纪,致使职
业介绍机构认定结论错
误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职
业介绍机构认定的;
6.行政审批过程中,索
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
者谋取其他利益;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行政许
可法》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十
五条、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七条
【行政法规】《行
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第六条、第
七条
【党内法规】《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第九条、第
十条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行政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行政过
错责任追究暂行办
法 》、《吕梁市行
政执法责任追究暂
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
十四条、第二十五
(一)行政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
查;通报批评;暂
扣或者吊销行政执
法证件;调离行政
执法岗位;国家、
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二)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
过;降级;撤职;
开除
(三)党纪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留
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
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