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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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项目 | |||||||||
其他权力 | 73634798-X-QT-0006 |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 1、申请阶段责任:法律援助事务的承办人申请领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时,需要一次性告知承办人需要提交的法援案件的有关法律文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公律股审查承办人提交的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支付法援案件补贴阶段的责任:法律援助机构按照补贴标准及时支付承办人办案补贴。 |
1、对符合条件、应予法律援助的对象,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 2、明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的; 4、不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的; 5、未经批准委托他人、延期或者终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 6、索取、收受受援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贪污、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九条 【行政法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其它】其它追责依据 | 一、行政处理: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2、通报批评;3、责令离岗培训;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