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切换到繁体版

关于印发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21-05-28 20:40:00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大小:     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1495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20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水利;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16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岚县、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按照《汾河流域吕梁生态景观规划》(吕政办发〔2020〕53号),制定了《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再现古晋阳汾河晚渡美景,让一泓清水入黄河”,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厅字〔2018〕54号)、省政府办公厅《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晋政办发〔2020〕2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和《汾河流域吕梁生态景观规划》(吕政办发〔2020〕5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汾河吕梁段流域总面积7314平方公里,占全市的35%,流域内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5条,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20世纪80年代以来,汾河吕梁段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河流水质污染、地表水量减少,严重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是关系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福祉。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从根本上改变吕梁山区域河流生态综合面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吕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标志性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政策扶持、社会参与,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逐步实现汾河干支流全域“一川清水,两岸锦绣”的美好图景,共同构建良好的生态廊道。

  (二)基本原则。

  市级规划,县为主体。市级负责编制汾河流域吕梁生态景观规划,明确分市、县行业任务书,制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县(市)政府是责任主体,按照规划负责落实辖区内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

  遵循规律,顺应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措施为辅,水岸同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堤内外系统治理,遵循和顺应自然规律。

  因河制宜,一河一策。根据河流自然特征、水资源条件、治理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河逐段科学制定治理目标和任务,以汾河流域为重点,合理安排治理任务和建设时序,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流域系统治理。

  三、主要目标

  汾河干流文水县、孝义市段治理和汾河流域支流(岚县、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治理。

  (一)汾河干流项目(2020-2021年)。

  1.治理范围。

  汾河吕梁段干流治理长度约29.92km,治理范围北起文水县阎家堡湿地,南至汾河三坝上游1.4km处,其中文水县28.8km,孝义市1.12km。

  2.治理内容。

  (1)汾河文水段。主要有堤防生态化改造工程,新建和改造湿地,堤顶彩色观光道,滩槽整治工程,辫状水系梳理,堤内生态绿岛建设,景观绿化工程,水文化公园,跨河桥梁美化。

  (2)汾河孝义段。主要有堤防生态化改造,堤顶路面改造修复,滩槽整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新建入河口湿地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3.投资估算。

  工程批复投资估算8.893亿元(包括工程投资4.393亿元、占地投资4.5亿元)。其中:汾河文水县段估算投资8.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4.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4.5亿元),汾河孝义段投资926.63万元。

  4.任务完成时限。

  按照省政府考核要求,2021年底汾河干流主体完工。其他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到2035年全面完成汾河流域规划项目。

  (二)汾河支流(2021-2035)。

  1.治理范围。

  汾河流域支流涉及岚县、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交口6县(市),规划治理支流16条,其中一级支流4条、二级支流9条、三级支流3条。

  2.治理内容及投资估算。

  河道综合治理工程63项,水文化水景观17项,河源及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工程7项,河道生态防护林及水源涵养林23项,节水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9项,共计119项。项目规划总投资为102.28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61项,规划投资59.43亿元,“十五五”期间开工建设58项,规划投资42.85亿元。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确保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协调领导组,相关县市要成立相应项目协调机构,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各级职责。

  依据《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与保护条例》、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厅字〔2018〕5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有关规定,各部门和各县市主要职责如下:

  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各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任务;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督查和考核汾河流域生态修工作。

  县(市)政府:负责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项资金,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负责政府组建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及项目法人单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和组织实施。

  市水利局:负责项目总体协调推进和组建项目推进联系机制;协调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投资比例负责落实市级所需资金和对各

  县(市)的奖补资金。

  市审批局:负责协调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立项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汾河堤内和沿河两岸100米范围内土地征收和收储,负责汾河支流规划治理范围内、河道内及沿河两岸50米范围土地征收和收储。

  其他部门依据《条例》和《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职责协调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以政策释放资源价值。引进投融资公司挖掘可利用资源,取得资源开发运营收益;通过生态修复提升沿线资源价值,分享增值收益;优先参与生态修复过程中新增经营性项目;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政府支出责任,不形成政府债务。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市有关生态保护修复政策。

  (二)管理措施。

  以体制释放机制的灵活性。以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一体化运作机制,投资公司统筹干、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市县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河长办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各县市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及投资公司等相关事项;建立问责追究机制,理出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行业管理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用法治力量保证水清

  流畅,以生态文明倒逼经济转型。

  (三)实施措施。

  按照详细规划,综合考虑干、支流的管理权限和项目经营属性,采取“市级统筹、适当奖补,县(市)为主体、具体负责实施”的机制,准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政府通过奖励、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助。支持引进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是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合力攻坚,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把汾河干支流打造成生态长廊、宜居长廊、交通长廊、富民长廊和休闲长廊。

  附件: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协调领导组

 

  

  附件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协调领导组

  组 长:张广勇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任 忠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巨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晋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油晓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小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乔 云 岚县人民政府县长

  宋志江 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 峰 文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正奎 汾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杨 光 孝义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 刚 交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闫斌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新春 市财政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玉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曲晓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海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林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尚平 市水利局局长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由孙尚平兼任、副主任由六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解读链接:【图解】市水利局关于《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