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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2022-07-03 10:05:49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99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等示范项目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根本目的,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我市丰富的农村文化、自然风光、传统产业、观光旅游等资源配置,拓展出一条集农业生产、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生态康养、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具有吕梁特色的农林文旅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原则,加大投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强化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试点。

坚持创新融合、互促互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农业、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等农林文旅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构建新格局、打造新品牌。

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挖掘地方特产、景观、民俗文化等资源,还原乡土味,保留乡村风貌,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根据资源禀赋、城乡结构和产业融合程度,优先选择农林文旅康产业布局合理、类型丰富、功能完善、融合互补、特色明显的县(市、区)进行试点。2022年—2025年,每年选择1个县(市、区)打造省级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2023年—2025年,每年选择3—5个县(市、区)打造市级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力争到2025年,创建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基地20处以上,农林文旅康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直接带动5000户农村人口就地就业,间接带动2万农村人口增收,形成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四、主要任务

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集群,依托沿黄临县、柳林县、兴县、石楼县黄河文旅,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传统文旅,离石区、方山县、中阳县产旅融合,方山县、交城县、交口县森林生态康养,兴县、岚县、交口县、石楼县红色革命五大特色旅游板块,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振兴、森林康养等示范县、基地、村、点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示范农场等经营主体为基础,以示范基地建设为突破,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农林文旅康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打造示范基地。本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基地建设标准,大力推广现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融合较为成功的发展模式,着力完善、延长农林文旅康产业链条,创建一批示范作用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示范基地。

(二)加强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现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农业种养加等生产加工基础设施,改造休闲旅游经典景区的停车场、景区环境卫生、游客接待服务中心、餐饮住宿条件、农事景观观光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乡村民俗、文化、博物展览馆等配套设施;完善自然环境和文物古迹的原真性保护设施;提质森林康养体验与度假的服务设施,全方位夯实产业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田园、房舍和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一批农产品展示中心、农事体验中心、乡村康养中心、农业主题公园、教育农园等公共场所设施。

(三)开展品牌创建。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打造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农耕体验、药食同源养生系列、乡村手工艺、乡村旅游、社会实践和研学旅游等农林文旅康产业品牌。依托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特色农业产品、小杂粮、中药材、药食同源、药茶等农产品的种植培育、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速度,创新“特色农业+农产品+旅游+康养+创意文化”融合模式。鼓励把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与旅游产业产品体系紧密融合,把特色农产品展示、推介、销售融入到各类旅游景区主办的活动和系列农事节庆活动中,支持在各大电商、直播等网络平台开设主打电商旅游商品的吕梁名优店,拓展特色旅游产品和农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新打造出一批功能多样化、农业元素突出的系列亲民时尚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衍生品牌。

(四)优化发展环境。遵循美丽乡村、田园生态系统健康理念,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围绕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科学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标准化改造和景观提升,丰富植被的种类、色彩、层次和季相。结合功能布局,有针对性地营造、种植具有生产、生态、康养功能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树种、花卉等植物,着力增加景观农业和康养农业元素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链条中的比重。打造生态优良、田园优美、景致宜人、功能丰富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田园生态环境。

(五)繁荣产业文化。积极推进农林文旅康产业文化体系建设,深入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农耕文化、汾酒文化、膳食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以及乡土文化等传统文化产业。鼓励创作一批以农为亮点的文学、书法、摄影、音乐、体育、影视等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产品。充分利用文艺会展、旅游大会和农事节庆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富有吕梁精神和传统文化的休闲养身、养心、养气、养形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基地、景点和产品,不断扩大我市农林文旅康产业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吕梁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建立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制定完善试点推进政策措施,对试点中涉及各自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是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原则上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2025年,市级将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市级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各县(市、区)要统筹使用各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度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试点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融合试点。

(三)做好指导服务。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服务,指导各项目区和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准确定位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规模、档次和水平,开发出各具特色的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产品,以项目带动相关经营主体向产业融合发展;要将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训纳入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提升产业的服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管、总结评估。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监管,制定完整的申报、遴选、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实时跟进、动态跟踪、长期监测的推进督促机制,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试点项目能够顺利验收、取得高质量绩效。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为全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本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附件:吕梁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附件

吕梁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  油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小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林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刘建荣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赵 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升锦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栗树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义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明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金峰   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韩培茂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陈明生(兼)。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推进的政策措施,试点县(市、区)的遴选、认定、评估、监测、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试点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考核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试点县(市、区)遴选、认定、评估、监测等推进办法等。市发改委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农林水利等项目向试点县倾斜。市财政局要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并参与项目资金的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建设用地保障,要深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林业资产,优先参与到试点项目建设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统筹整合乡村旅游项目向试点县倾斜,把试点项目区域规划安排进旅游线路和景点的推荐工作中,并对试点项目典型和成果进行大力宣传推介。市民政局要把农村康养项目向试点县倾斜。市乡村振兴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把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等示范项目向农林文旅康产业倾斜。

解读链接:【图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吕梁市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农业农村局 新农办重点业务科 338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