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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2023-05-05 16:26:35  来源: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7月底,区委巡察四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8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局党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四组的反馈意见,针对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对党忠诚、对人民、对应急管理事业高度负责态度,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查找症结,强化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成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整改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了5次党委会议、1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和强力推进,并于12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力促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清单管理。局党委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四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33个问题,认真细致地研究确定每一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问题分类、具体事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完成情况、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同时,开展跟踪检查、催促办理、限时报告、清单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截止目前,3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32,并将持续长期坚持,剩余未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将制定目标,紧盯紧办,快速取得阶段成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局党委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61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发挥正向激励、反向约束作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

(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度不够。局党委没有制定学习方案,2019年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与应急管理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未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进行专题学习,没有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更没有组织专题研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目的。

整改措施:

一是重新完善学习计划。2022年8月31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对局党委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进行重新完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最新重要论述、重要会议、重大任务部署等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及时跟进理论学习。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于2022年9月2日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学习了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指示批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甘孜泸定县6.8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要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结合局中心工作、个人分管工作,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和研讨资料收集归档。整改期间,局党委举行理论学习3次,开展学习研讨1次,2名党委班子成员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局党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主动性,经常性不够,没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免职待安排人员长期缺席政治理论学习,也不进行补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仅有班子成员的4份,且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照片等资料。

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局党委将每周五下午固定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日,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和学习签到,确保党员参学率。同时规范缺席人员缺勤记录,对于因业务工作冲突错过集中学习的党员,支部确定专人第一时间及时补课,对长期缺席集中学习又未及时补课的党员,局党委予以通报批评,经通报批评仍然达不到规定学习次数的,将移交组织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组织党员重新温习。局机关党支部于202296日组织党员重新对党十九届六中全会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党员全部手写心得体会,同时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留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工作中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问题重视不够,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不能很好地适应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到位。2019年以来没有就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各种风险挑战进行专题研究、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抓什么、怎么抓认知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知之甚少,内涵不清,概念模糊。

整改措施:

2022年9月6日,局党委专题学习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12月31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总结了2022意识形态工作,对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安全生产领域网络舆情管控不力。局党委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分析研判不够。2021年5月以来,网络自媒体发布关于山西大土河集团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且恶意瞒报的舆情,局党委未能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区委宣传部门转办该舆情时,已经在网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在核查办理后未第一时间反馈给举报者,导致同一举报信息多次由上级督办,造成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

整改措施:

出台了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重新调整局政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局综合办公室刘晋媛为我局政务舆情监测员,负责定期对网上舆情进行监测,确保在重大舆情发生时能快速反应、有序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针对舆情办结情况反馈不及时的问题,建立了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制度,明确要求对于核查清楚的事项要于48小时内及时回应。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防灾减灾工作落实不到位。局党委未组织学习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重要指示精神,未按省市要求督导乡镇和企业强化灾害隐患巡查排险,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防汛期间,未对企业落实防汛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只是简单将上级文件一转了之,没有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局党委于2022年9月2日对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传达了8月31日张广勇市长在8月份安全生产例会上关于安全度汛的指示精神,并就秋汛期间极端天气防范工作针对直管行业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充分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2022年8月21日,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分两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的防汛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督导结果了进行全区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疫情防控工作缺位。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的指示精神不彻底,未将疫情防控工作思路由应急状态转变为常态化状态上来,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研究不够,各业务股室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办法措施不多,对非煤矿山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管控力度不够,与属地乡镇配合不够紧密,中高风险地区返离人员掌握不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跟踪落实,未能严格执行疫情巡检制度,每次报送均为未发现问题,2021年未将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复工复产重要检查内容。

整改措施:

一是出台了《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九项措施”》,为直管行业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与应急管理指南,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对企业落实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过整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台账。

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内部防控措施,专人专岗排班严守单位入口,执行“三码联查”,进门登记、定点消毒等防控措施,

3.推进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未落实上级主要文件精神。如2021年8月底收到全省应急管理“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离石区规划,局党委只是对该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没有对编制规划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致使此项工作实际上并未开展。又如2020年12月28日晋政办发〔2020〕109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中要求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应从应急管理和能源部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统筹选派,而实际选派中仅用了4名公务员,其余13人为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同样在2021年7月14日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选派中,要求选派人员为公务员和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而该局在实际选派当中有1名无编制“三委派”人员和3名自收自支人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我区应急管理“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参考省市已出台规划,尽快出台符合我区区情实际的应急管理“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目前初稿已基本形成,正在充分征求意见。

二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2日最新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局党委于3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从区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统筹选派具有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资格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矿山安全监管专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

(2)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进展缓慢。“局队合一”体制尚未建立。按照中央及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局党委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市应急管理局反映的批评意见,未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致使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缓慢,两支事业单位执法队伍(煤炭纠察分队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自2019年取消委托执法后,一直空置没有实际业务,造成局机关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人员却闲置的现象。

整改措施:

持续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2年6月20日已经区委编委会批复成立,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2名,新组建的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区煤炭纠察分队和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进行有效整合,将区应急综合救援队、区矿山灾害防治中心、区煤炭纠察分队、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符合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人员40人划转至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改革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落实创城工作不够坚决。局党委没有将创文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互相促进,抓文明城市创建时紧时松,对“每周两小时”志愿服务开展科学统筹不够,有时组织干部一窝蜂上街,有时候因工作紧张抽不出人员开展志愿活动,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

整改措施:

局党委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党委会对创文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每周两小时”志愿服务开展进行了科学统筹安排,在不影响业务工作开展的情况下,从原煤炭纠察分队和执法队中抽调人员充实志愿服务队伍,创建期间每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明确办公室乔博负责在在离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上传活动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开展不扎实。党委未按方案要求集中学习区委六届五次全会报告和区委书记廉海平同志讲话精神。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不全,心得体会结合实际工作少,空话套话多。全区开展的作风纪律大整顿工作,要求每名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部分党员干部未紧密结合区委的两个通报精神,未从方案中要求的七个整顿方面进行深入自查,有的心得体会拼凑痕迹明显,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重温学习。2022年9月2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就全会工作报告和廉海平书记讲话精神再次进行重温学习,并就“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对学习笔记不全,心得体会泛泛而谈未按要求撰写的个别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重新撰写。

二是严格把关。对已经交回的心得体会进行重新把关,发现4份心得体会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已责令重新提交的学习心得,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签字后留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5)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滞后。我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和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每年都因此项工作无法完成影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排名,影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拖慢全区追赶发展的步伐。局党委班子主观能动性不足,存在“等”“靠”思想,没有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导致全面提升我区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的重点工程至今尚未开工建设;全区所有救灾物资临时租用天源物流园区库房储存,区应急管理局未会同发改部门制定物资管理办法,物资的采购、仓储、调拨、更新等工作没有形成制度,物资管理不规范;年度物资储备规划统筹不够,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物资储备品类少、不充足,我区各类森林防火救援队伍641人,仅储备物资防火服388套,灭火机254台,无法保障突发情况所需。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申请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将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纳入全区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争取配套资金到位,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是完善物资管理办法。《吕梁市离石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区应急、财政、发改三部门联合印发,目前正在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下一步将根据运行情况对现有物资管理制度进行重新完善,对物资采购、储备、使用、管理、调拨进行全流程规范。

三是充实防火物资储备。已向区发改局提出了防火物资储备计划,在下一批物资采购中将按全覆盖的原则配齐配全防火物资数量和种类,进一步充实扑火装备力量,提高森林火灾现场救援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局党委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1)对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企业外包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如,2021年9月29日,应急管理局直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业离石区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二厂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以来,直管的四大行业所排查出的隐患全部为一般安全隐患,未排查出重大隐患;2021年6月,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在对吕梁新升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规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二次破碎皮带传动轮处未设置防护网”的安全隐患,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企业在整改过程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而是安装了带门的铁板护栏,局股室在复查中便闭环销号。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二厂处人民币三十万元罚款。针对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委施工人员培训不扎实、不严格、成绩造假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核查处理。

二是开展警示约谈。2022811日和202328日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大土河集团王家庄煤业和贾家沟煤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销号。针对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的问题,我们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力度,深入推进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022年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967条,已整改3630条,排查重大隐患4条,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销号不严格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复查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隐患清零闭环管理。2022年7月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实地检查,该企业在二次破碎皮带传动轮处全部设置了防护网,该隐患已整改复查完毕,予以闭环销号。同时深入自查整改,各业务股室对2022年以来所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文书已经全部按要求整改复查完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检查督导考核缺乏实效。对安全行业管理部门“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得不够到位,没有充分运用考核、督查机制推动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察督办、问责曝光较少。如,从2019年到2021年,督导各乡镇、部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指令仅20余份,且多为上级部门要求核查事故情况转办事项,未能就我区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督导。

整改措施: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督办指挥棒作用,2022年8月31日,对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区委宣传部和区委统战部下达了工作提醒函,要求9月底补齐短板。下一步,区安委办将以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采取直接约谈提醒、加强事故督办调查等四个方式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发挥应急管理指导协调作用不明显。如,区应急管理局在采煤沉陷治理上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不够主动充分。市安委办转办的神州煤业采煤导致枣林乡马家塔村土地塌陷事项,该局仅以神州煤业为市管煤矿为由,不在我区监管范围内为由进行回复,没有协调枣林乡人民政府和涉地村民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对接解决,导致群众多次举报,由市安委办移送到该局;又如,近年来,我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占比一直居高不下。2019生产经营性亡人交通事故占比100%,2021年占比50%,2022年占比83%。面对长期存在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积极与市交管部门对接联合出台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没有指导区交通局和事故多发地段乡镇街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组织凤山街道办、区能源局、神州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督促三方早日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对采煤沉陷带来的安全隐患督促属地街道加快整改。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实际问题,督促区交通局组织全区各客运企业开展了“1·13”教育警示会议。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刻吸取伤亡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教育引导责任,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履职,确保安全管理有力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行政执法不规范。

煤安股全体人员2019年至2020年数月处于无证执法状态且部分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在查阅案卷中,有的文书文号空白,有的处罚依据未填,有的审核人和审批人未签字等。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连续3年未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各业务股室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清晰掌握每份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标准和要求,为严谨、规范制作文书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全面完善。对2019年以来填写不规范的文书进行补充完善,补全相关信息。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督促不处罚”的情况、2022年共行政处罚8户,行政警告2户,行政罚款27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等工作不力。

一是班子分工不合理。班子成员分管股室业务不均匀,未明确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对口联系协调,原分管工、青、妇的孙某某2021年6月退休后,未进行重新分工,使工、青、妇等部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整改措施:

20228月31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云平负责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并且分管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同时对2021年6月以来群团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推进滞后工作迎头赶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股室职能制定不合理。综合协调救援股、自然灾害综合救援股、防灾减灾救灾股均涉及自然灾害受灾情况统计,股室职能交叉重合,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措施:

20228月31日局党委会对两个股室职能进行重新明确,自然灾害救援股作负责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灾害受灾情况由防灾减灾救灾股负责统计上传,2022年我区发生的3起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均由防灾减灾股负责上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局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对党委的职责权限把握不准确,局党委会和局务会界限不清,本应由党委会决策的事项局务会决策拍板。如: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党委会,出席人员签字均由会议记录人代签,记录内容不够全面、准确,重大支出只记录议定事项,未记录提议人意见,会议研究事项没有全程记录。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办公室管理,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党委和局务会议记录,巡察反馈后召开党委会议2次,局务会议1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记录。

二是针对党委会议记录存在问题,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20191224日的局党委会议记录出席人员签字由会议记录人代签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要求当时参会人员进行了补签。

三是定期复查。办公室采取每季度对相关会议记录、纪要进行检查,查摆问题,逐一改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局党委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坚决,存在学风不严、会风不实、文风不正现象。

(1)层层转发文件现象依然突出。如,煤矿行业机械式转发文件较多,2020年发文142份,同比上升22%,2021年发文152份,同比上升7%,大部分转发文件均为遵照上级文件执行,没有提出符合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落实举措,问题导向性不强、存在层层转发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严控发文数量。自整改以来,我局印发的文件和召开的会议有所减少,文号“离应急煤发”发文比去年19月上旬减少13个,呈下降趋势。我局将继续保持整治“文山会海”的狠劲,确保实现2022年底文件和会议同比下降10%目标,努力实现文件和会议数量在低位数运转。

二是严把转发质量。对所有转发文件一律由拟文股室结合行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转发文件务必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强化落实,没有针对性要求只有“遵照执行”的原则上不予转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微信工作群监管不到位。局党委对微信工作群管理缺失,导致局机关内部微信群众多,干部疲于应对群内信息,工作效果不明显。没有严格实行工作群实名制管理,没有及时清理清退、调离退休人员,没有督促未实名人员进行实名认证,导致在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时有发生。如,2022年4月17日下午15时24分,办公室职工牛某某在全体干部职工群内转发58同城本地热门消息;3月9日晚上执法队职工赵某在全体干部职工群内转发某商场抖音直播二维码等与工作无关的消息。

整改措施:

一是清理功能重复、利用率低微信群。经深入自查清理,解散机关微信群5个,整合微信群1个,保留微信群2个。同时对违反工作纪律发布无关信息的办公室职工牛耀军,执法队职工赵临青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印发了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切实保障单位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打折扣。

(1)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相关股室在企业办理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业务上,“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树的不牢,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如,离石区振兴加油站的应急预案备案于2020年9月20日到期后,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未提前告知,导致企业在超期33天后才向应急管理局提交了书面申请,在受理该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内,未对企业提交的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超期16天后才出具了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对所有已完成备案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了直管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台账,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到期重新更新修订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快到期16户企业实行提前三个月主动告知制度,避免企业超期。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制定了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启用备案到期告知提醒卡,

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帮助企业在法定工作时限完成办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为民分忧解难题不多。对下乡帮扶结绳焉村、三山集村乡村振兴后劲不足,仅在2019年帮助下乡点做了党建图版、购买土豆子和推销2万元的小米,村内没有可以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项目,村集体自身没有“造血”功能等问题,没有深入思考谋划,没有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在劳务输出等方面没有出谋划策。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针对帮扶村后劲发展不足的问题,局党委强化就业政策落实,鼓励脱劳动力外出务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力量,通过遍访工作入户政策讲解、村务公开栏、通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为结绳焉村10人申请了稳岗补助,获得补助1万2千元,为1人办理了低保和监测户;为三山集4人办理了低保户,1人办理了残疾证。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思考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在劳务输出、消费扶贫、劳保用品加工方面出谋划策,初步形成了依托传统加工技术和人员优势发展劳保用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思路,目前已对我局所有直管行业企业年度劳保用品量进行了摸底统计,为项目落地提供数据支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1)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不力。局党委没有针对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全局重点人员、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上,没有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没有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谈心谈话。致使应急管理局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多达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高某某、王某某、白某某等4人先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处分;李某某、康某某等3名干部职工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被应急管理局政务处分。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11月15日,局党委召开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了《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度》和《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通过制度约束,切实做到了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按照风险防控清单,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局党委班子根据各内设股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对6个内设股室开了谈心谈话,对2020年以来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7人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廉政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局党委虽然每年都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但是没有安排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重温学习,没有持续性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个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未形成制度,缺少相关会议记录,未能及时通报本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做到相互提醒,相互关心,令行禁止,有效防范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在2020年11月23日的局全体党员集中提醒谈话会中要求任某某在年底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个人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未进行。

整改措施:

一是专题安排部署。8月31日,局党委全文重温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并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印发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确保廉政警示教育抓在日常,针对巡察反馈的任某某未在组织会上进行个人剖析的问题,将在2022年底组织生活会上进行。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9月9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山西省纪委监委在中秋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吕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五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通过汲取警示案例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三项制度执行不严,工作纪律松散。

区应急管理局“三项制度”执行不严,只请假不销假,部分人员不签到不签退、外出不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等现象。例如:在2022年4月24日至5月9日巡察抽查中,应急管理局签到表中部分人员存在不签到不签退且外出报备情况;郭某某、李某某岗等部分请假人员无销假记录;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抽查签到情况,10人不在岗,写情况说明多为高速口疫情防控执勤,本周轮休;以上现象说明区应急管理局“三项制度”执行不严,工作纪律松散。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纪律。修定了《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等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请销假流程,严格签到管理,杜绝了补签、代签的行为。

二是强化问责考核。出台《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加大机关考勤制度的执行和督查力度,严格请假审批程序,防止出现管控盲区,各分管领导严格把控所属人员,时刻做到底数清。严格做好请假人假条的登记、备案,做到不遗漏,不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在查阅公务用车加油登记表和配车单中发现,2019年至今王某、雒某、刘某、高某等同志存在派车单、加油卡管理不规范,出入里程无登记。

整改措施:

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当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当事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加油卡,审核派车单,确保用车规范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内控制度不严格,无出入库手续。如,2019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矿山救护队、安全生产执法队、煤矿纠察队、水害防治中心存在办公用品、书款、电脑耗材、宣传资料等的领用上,财务无出入库手续。

整改措施:

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规范了验收单和出入库单据,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严格执行股室申报需求计划,办公室购买和出入库登记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局机关培训支出不规范。如,在2019年至2021年三年中,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培训安全生产执法证共7次,培训费共计46.11万元,局机关人员用现金支付培训费。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若具备刷卡条件时,要求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为2019年新转隶符合办理条件人员办理公务卡,从根源上杜绝现金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区应急管理局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9年4月9日、6月14日会议记录中,关于提名高某任煤安二股股长(负责全面储煤监管工作)、刘某任救灾减灾股股长的会议,无前期酝酿、会前研究,参会人员未发表意见,直接局务会举手表决通过。2019年12月16日推荐2018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和企业程序不规范,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与会人员未表决;又如,2019年9月3号财务凭证中,区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支化粪池、车库改造工程费用37690.88元,未见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对经过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和民主评议。

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工作机制,在拟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三天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并将形成会议纪要及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完整、决策事项反映详实准确,对2019年以来不规范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对确实漏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巡察发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2020年6月28日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7月23日党委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未进行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如,2020年6月28日局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只有一句话“党委委员依次进行,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批评内容,会议不能原汁原味记录,会后也未见形成的个人问题清单。又如,2021年7月1日执法队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只是发表对党的祝福和自己的工作打算。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巡察反馈清单,对近年来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重新进行审核,严格整改。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认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加强会议留痕管理,抓好会议过程材料的归档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开展。通过查阅应急管理局各支部会议记录发现,如,2020年7月23日党总支委员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总支部统战委员和机关支部统战委员人选未按选举程序产生,未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参会人员均为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人员;执法队党支部从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无公章,党支部组织活动资料只有会议记录本;煤炭纠察分队党支部和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支部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6月区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支部委员会的公章交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后,未见支部开展任何活动。

整改措施: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直工委申请对局机关党总支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支部进行重新设置,取消纠察队支部、执法队支部、水害防治中心支部,保留局机关支部,成立应急减灾中心支部,并严格按照要求选举支委班子,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因减灾中心主要负责人尚未配备,因此尚未开展选举。

整改情况:未完成

(3)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高,多次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存在代抄现象。如,党史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等会上,局机关支部部分党员任某、贺某等10余人多次不参会,也未在签到表说明原因;通过比对个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发现,部分心得体会字迹雷同,存在代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学习考勤签到。由专人负责集中学习会议通知和考勤,对未参加学习人员明确标清未参加原因,并安排专人负责补课。

二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中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代抄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重新撰写提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员日常管理、教育不到位。

巡察发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党员日常管理、教育的重视程度欠缺,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能及时转出。如,局机关支部张某等5人退休后未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退休人员、辞去公职人员、党关系寄存人员长期不参加支部的党组织活动,支部也没有制定有效地管理教育办法。

整改措施:

一是通知已退休的 5名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所在社区,对辞去公职人员、党关系寄存人员进行清理,要求本人转出。

二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使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党建工作不重视,整改缺失,效果不佳。

煤炭水害防治中心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资料丢失,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党支部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党建资料及规章制度缺失。2019年以来应急管理局总支下设各党支部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清单,明确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是规范各支部党建台账资料。充实党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认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常态化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查问责,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改进推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抓实规范提升,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8241206;电子邮箱:lllsajj@163.com。

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