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中央紧急预拨我省的5000万元救灾资金已全部下达市县。

  10月1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我省紧急预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0万元。省财政厅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各县区灾情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分配原则,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开辟资金“绿色通道”,目前所有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市县基层,确保资金不滞留。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其他部门掌握灾情动态,测算资金需求,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安排使用,加快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