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
| 来信主题 * | 真的需要共享电动自行车  | 
							||
| 回复状态 *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 2024-07-07  | 
							
| 信件内容 * | 没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真的对我们的出行很不方便,网约车也涨价了。没有做到便民惠民,还是希望共享电动自行车回来。如果不希望美团哈啰之类的分利润的话,可以建立离石自己的共享电动车小程序。为政府增加收入。  | 
							||
回复详情 | 
							|||
| 回复单位 *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 2024-07-11  | 
							
| 回复内容 * |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从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市人大颁布实施的《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