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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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主题 * | 咨询更换取暖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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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 2026-01-28 |
| 信件内容 * | 我是柳林县人,2023年11月4日在山西暖立森供暖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址:离石高速西口办理ETC的房子后面)购买了暖立森取暖器1个,费用9000元,并签订了合同(附后),合同规定,质保5年,只换不修。但2026年1月27日上午发现,该取暖器已坏,和当时合同签订人反映,要求更换取暖器,合同签订人说要再支付3000元才能更换。后我又要求维修,说现在没有配件不能维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我认为山西暖立森供暖科技有限公司有义务为我免费更换取暖器或者退还9000元,我再自行购买其它取暖器。现在天气仍冷,我家里更冷,取暖成了现在家庭的最大问题,请领导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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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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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 2026-02-04 |
| 回复内容 * | 刘建峰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您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经我区工作人员核实,已为您更换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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