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函〔2021〕51号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创新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指南征集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要求,现将征集项目指南建议(以下简称: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范围

指南建议应聚焦我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在国家基金委确定的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大领域内提出,相关研究应属自然科学学科范围内(包括管理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的指南建议要对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分类。

二、资助形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指南建议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体量提出。

三、时间要求

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指南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请各相关单位在此之前完成征集、论证、公示及报送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工作寄予厚望,各指南建议人务必要以高度负责态度和科学家精神,增强转型发展担当作为的使命感,细致推敲、精准凝练指南建议。

(二)各报送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动员组织、条件保障、审核把关等责任,所有报出的指南建议应组织省内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并公示,按照《指南建议应重点把握的5个问题》(附件1)要求进行把关,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三)省内各单位应从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和增强参与度两方面出发,加强与国内顶尖院士(专家)、省内外高水平团队、优势单位的交流互动,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实践,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必要时也可提早布局、招才引智。

(四)对确实优秀的指南建议要积极做好预研准备;对实力有短板、弱项的,应争取主动,尽早开展意向合作单位的筛选、洽谈工作。此外,也可在指南建议谋划酝酿阶段,联合一流研究机构开展指南建议的凝练。

(五)如有集成项目研究方向建议或其他不明情况可及时向省科技厅基础处咨询。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统一组织材料推荐,本次征集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指南建议(附件4)电子版请于4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2022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邮件附件标题由“单位”“领域”“指南建议名称”“建议人”组成),推荐函(附件2)和汇总清单(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于4月23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省科技厅基础处。

联系人:张 强 曹 睿

电  话:0351-4049920、4084395

电子邮箱:sxskjtjcc@163.com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直机关办公区A座1208房间

附件:

1.指南建议应重点把握的5个问题

2.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指南建议的函

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指南建议汇总清单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指南建议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