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龙山路769号区委大院7号楼202室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人社局 咨询电话 0358-8222401
流程编号 55410353-8-QT-0002 监督投诉电话 0358-822240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即办件
试用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并同意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