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函〔2022〕3号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私挖滥采排查工作严厉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离石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离政办发〔2021〕57号)精神,为切实巩固我区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成果,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有力推进,坚决遏制非法采矿死灰复燃,维护矿产资源开采良好秩序。2022年1月12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查缺补漏,全面彻底取缔。各乡镇、街道办在前一阶段摸排整改的基础上,要再次组织本行政区域各村组,逐村、逐沟、逐山、逐矿区进行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清查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立即进行取缔,及时上报。对清查发现关闭不实的矿井,严格按照关闭标准进行处置,逐一登记造册。于2022年1月20日报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领导组办公室。
(二)打防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区级主导、乡镇主体、部门监管、村组联防、矿主联保、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围绕矿产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三个环节上加强综合治理,推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以“铁的心肠、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铁的措施”,严厉打击和惩处非法采矿组织者,严肃追究监管不力的责任人,有效震慑非法采矿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普及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在前一阶段摸排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七类行为打击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个人或集体无相关批准文件,借用灾害治理、项目整治、河道清理、道路维护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评估现行工作措施的有效性,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管理。
(一)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高压态势
为加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有效落实,区政府抽调纪检、自然资源、公安、能源、水利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专项督导组将采取“四不两直”和突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各行政村、矿山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对各乡镇、街道办历年来关闭取缔的单独煤矿、石料厂、沙场(包括私挖点)进行设备拆除、井筒填埋、警示牌设立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强化部门联动,要保持高压态势
进一步健全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办排查整改台账,要坚决做到不漏“一沟、一山、一矿”,详细记录“一村一档、一坑一档、一厂一档”。村支书、主任要做出书面承诺。
对本次集中整治中查出的工作措施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把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公告宣传到各村(社区)、各矿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多形式把打非治违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传达到村、社区、厂矿、企业,设立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曝光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附件:1、离石区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督导组
2、“一村一档”档案明细
3、“一坑(矿)一档”档案明细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离石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
专项督导组
组 长:候文学 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组组长
副组长: 袁茂强 区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李 明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食药侦大队民警
康俊生 区水利局河道站站长
程永斌 区自然资源局干事
附件2
编号:
“一村一档”档案明细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村委基本情况 | |||
行政村名称 | |||
村委书记姓名 | 移动联系电话 | ||
村委主任姓名 | 移动联系电话 | ||
占地面积 | 平方公里 | 常住人口 | |
位置2000坐标 | X: Y: | ||
非法违法采矿监管责任人情况 | |||
村范围内易采矿产资源隐患点位置 | |||
隐患点个数 | ( )个 | 涉及矿种 | |
村委书记承诺 | 保证我村范围内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保证村两委委员每日带队全村域、无死角日常检查;保证一经发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立即报告上级监管负责人;保证不参与、不保护、不隐瞒,如若发生上述行为,愿承担法律责任。 | ||
承诺人签字 | 时间 | ||
村委主任承诺 | 保证我村范围内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保证村两委委员每日带队全村域、无死角日常检查;保证一经发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立即报告上级监管负责人;保证不参与、不保护、不隐瞒,如若发生上述行为,愿承担法律责任。 | ||
承诺人签字 | 时 间 | ||
村委监管负责人 | 村日常检查人 | ||
乡镇、街道办 主要负责人 | 乡镇、街道办 分管领导 | ||
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 ||
附件3
编号:
“一坑(矿)一档”档案明细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现状情况 | |||||
名称 | 矿井编号 | 矿种 | |||
位置 | 乡镇(街道办)村沟 | ||||
坐标(2000) | X: Y: | 井筒类别 | |||
井筒现状 (是否达到关闭标准) | 原关闭时间 | ||||
原关闭原因 | 原关闭单位 | ||||
整治关闭情况 | |||||
正在关闭时间 | 整治关闭 组织单位 | ||||
整治关闭 施工单位 | |||||
整治关闭后 (是否达到关闭标准) | 区政府验收(是否通过) | ||||
日常监管情况 | |||||
村委监管人 | 村两委 日常检查人 | ||||
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 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 | ||||
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 | 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 | ||||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8224002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