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离石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

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关于成立山西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设立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

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利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振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海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星星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  丁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彩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志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建国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孙志强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王海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马德峰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雪莉  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张利飞  吕梁市邮管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贾素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贾素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四)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8-822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