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函〔2022〕49号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吕梁市离石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领导组组成人员以及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责调整和人事变动,现就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如下:
组 长: 杨 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闫建峰 区政府办主任
雒晓奇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燕 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张新平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常务副局长
高振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李自明 市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科科长
张春红 市银保监分局办公室主任
张娟娟 区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赵星星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庆华 区司法局局长
王雪莉 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马德风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挨照 区工信局局长
薛志韧 区卫健局局长
刘海斌 区教科局局长
吴 卿 区发改局局长
郭晋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冯旺兵 区住建局局长
居 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侯永强 区民政局局长
张能强 区信访局局长
张利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薛殿伟 区林业局局长
何星洁 区文旅局局长
张荣昌 区税务局局长
马虎生 区工商联主席
李茂新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仲秋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经侦大队队长
冯革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对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起草和修改意见;对需要认定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燕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按照领导组要求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二)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维稳工作,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三)区公安分局: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区检察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
(五)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处置工作;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
(六)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非金融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的注册登记管理,严把金融市场准入关。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日常监测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广告咨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处非法广告,斩断风险传播链条;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督促有关部门对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承担区处非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日常监管,对其可能引发的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风险监控、排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化解工作。
(九)区信访局:做好非法集资参与群众上访接待工作,了解上访人诉求,做好上访人解释安抚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区财政局:积极支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监控、查处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涉及的非法集资问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协助区政府开展处置工作;配合市场局对我区电视台、新闻报刊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进行监管和查处。
(十二)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负责协助处非办开展日常工作;根据行业监管规定,负责全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日常宣传和监管,负责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排查;积极配合公安、市场、司法等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查处与取缔等工作。
(十三)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风险管控、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各单位要根据处非领导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我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离石区经济研究中心 0358-828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