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函〔2022〕60号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工作专班的
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中部引黄离石县域配套工程重大问题,推进工程建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海文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文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兵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 梅 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峰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方田 家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朱贵 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龙斌 吴城镇镇长
薛 军 信义镇镇长
陈 楠 坪头乡乡长
闫小龙 枣林乡乡长
吴 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张利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冯旺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克勤 区水利局局长
薛殿伟 区林业局局长
马小兵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居 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梁 涛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白文平 区水利局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李克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白文平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责将工作内容分为7项,分别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实施单位。
(一)编制项目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由区水利局牵头编制整体实施方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审批局、区林业局配合。
(二)工程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审批。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牵头,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和土地预审,对工程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在“三区三线”划定中进行调整补足,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工程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的进行避让论证和审批,区水利局配合。
(三)项目环评审批。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牵头开展有关环评工作,按权限进行审批。区水利局配合。
(四)工程可研立项审批。由区发改局、区审批局开展可研编制工作,按权限进行审批。区水利局配合。
(五)落实工程建设投资。由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抓紧国家稳定经济大盘的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支持;落实省级财政资金,注入项目资本金;用足国家层面、区级层面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政策;研究采用PPP、股权合作或特许经营等模式,多层次多渠道落实资金。
(六)组建项目法人,及早、开工建设。区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区水利局办理招标、开工备案、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尽早开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七)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区政府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区水利局、区发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林业局、区纪委负责指导和监督。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咨询电话:离石区水利局 0358-82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