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函〔202263号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及时解决医疗保障领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我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离石区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吕梁

离石监管分局组成。

联席会议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医疗保障局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变更。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职责:

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加强部门合作,推进部门之间联合检查,案件信息和线索及时移送,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共享、互认、联合惩戒,努力建设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适时向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六)落实和完成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报主任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告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安排工作协作配合有关具体事宜;研究分析医保基金欺诈骗保现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出预防和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措施建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具体工作联络。

二、部门职责

(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监督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违规情况,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进货渠道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购药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区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医疗保障局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医疗保障局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检查要提前介入;及时向医疗保障局提供户籍注销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规范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财政专户核算,依法查处单位、个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的行为。

)区发展改革指导并帮助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全社会信用体系要求和规范,制定完善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监管、信用评价、信用结果应用、红黑名单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纳入全社会信用体系范畴,协调各信用工作成员单位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民政救助对象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区老干部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协助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协助做好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十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相关优抚对象信息,协助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区司法局: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协同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

十三)区审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离石区税务局:负责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与医疗保障局对接征缴信息。

十五)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加强与医疗保障局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残疾人员信息,协助做好残疾人员医疗保障工作。

十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吕梁离石监管分局:加强大病保险业务的全流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格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行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至两,由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主任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主任或者委托的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及时总结,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向委、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离石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离石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任:杨满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傅晓荣  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革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贺耀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韶华  老干部局局长

        吴永锋  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冯瑞祯  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郭雪梅  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贺雪梅  司法局主任科员

        吴锐军  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建国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冯如星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审计局副局长

        贾素强  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荣宝  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元平  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江华 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刘志拯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离石区税务局副局长

        申杰伟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离石监管分局二级调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王荣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咨询电话:离石区医保局   0358-822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