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离石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守牢守好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我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推动耕地后备资源依法、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离石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我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和落实措施,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区的补充耕地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海文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文胜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张利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兵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高恩生 区统计局局长
任文君 滨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娟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 梅 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峰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小伟 交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方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朱贵 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 军 信义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龙斌 吴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楠 坪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闫小龙 枣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利国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及按进度支付相关费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及上图入库等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经费,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区统计局:负责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入统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的协调、调度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及时督促所在村(社区)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后期监管;加大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单位:离石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