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离石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离石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文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兵兵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利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冯旺兵     区住建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克勤     区水利局局长

        郭晋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殿伟     区林业局局长

        李卫平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任文君     滨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娟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 梅     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峰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小伟     交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方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朱贵     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龙斌     吴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 军     信义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楠     坪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闫小龙     枣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利国同志兼任。负责开展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推进落实工作;统计上报登记发证情况;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离石区吴城镇、信义镇、坪头乡、枣林乡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各项工作;督促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发证情况,协助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督促推动、政策宣传、技术指导。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

区住建局:负责有关房屋安全评定,负责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确认全区道路用地范围。

区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区河湖、水库、灌溉排水渠、集中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用地范围数据,配合做好登记发证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相关数据,农村新建宅基地报批数据。

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区林权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林权权属争议调处。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数据,配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

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组织村(社区)、组干部参与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房屋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审核;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组有关人员参加土地、房屋权属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对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宅基地申请材料的合法、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审批。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