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有效涵养地下水资源,根据《山西省水资源税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晋政发〔2017〕60号)及疏干排水水量核定专家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税改革是国家为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实施的一项重要改革。我区采矿历史悠久,采空区积水和老窖积水导致的水质污染尤其严重,做好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对我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有序做好征缴工作。
二、要依法征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针对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吨矿产品排水2.48立方米折算排水量计征;针对能够准确计量疏干排水量的,经认定,按照实际排水量计征;针对以前年度未能准确计量导致未足额缴纳的,按照吨矿产品排水2.48立方米折算排水量。在开采环节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此计征水资源税,各用水企业积极配合足额缴纳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的水资源税。
三、要加大执法。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税务的副区长任组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同志、业务骨干开展此项工作,对拒不配合、阻挠执法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应收尽收,共同推进我区疏千排水水资源税征缴水平稳步提高。
在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办法实施期间,省政府未出台新规定前,暂按此通知执行,财政局、税务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咨询电话:离石区水利局 0358-82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