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离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68号)要求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安排,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离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委、政府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每年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海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王轶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农业农村)

        张星海 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市场监管)

委  员:刘海斌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薛  军 区政府办负责人

        付永钧 区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建忠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张彩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文顺 区委编办主任

        吴  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侯永强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李文生 区民政局局长

        郝  倩 区司法局局长

       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刘  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志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建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恩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星洁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庆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振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常宏梅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薛志韧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新平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常务副局长

       梁  涛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高国勤 区税务局局长

       斛艳艳 区法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周治羌 区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闫艳军 区供销社主任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局长高振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郭爱东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委员会主任汇报。不再保留吕梁市离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

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8--822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