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离石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相关工作,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吕梁市离石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张海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  乔    政府副区长

成  员:薛  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利平    区财政局负责人

        吴  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志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建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高晋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改玲    区文化和旅游局长

        薛志韧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利亲    区能源局局长

        张新平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常务局长

        李建红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峰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晓龙    山西地电公司离石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协调对接,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申报、实施等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与培育研究,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配合财政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展改革局:负责研究制定充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资金政策;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协调落实;负责与市财政局联系,协调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创新投入方式,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优先安排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住宅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引入运营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制定既有居住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小区内部或者周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

交通运输局:指导推进交通综合服务站、农村客货运场站、农村物流节点、公交客运停车场等场所及旅游路、产业路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全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实施方案,在交通领域开展推广应用。

文化和旅游局:指导推进全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协调对接交警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全区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报废、新增等相关数据。

山西地电公司离石分公司负责做好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做好供电服务,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捷服务;配合做好省、市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入等。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内部工作专班或协调机构,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专班成员单位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区工科局 0358--82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