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吕梁市离石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统筹协调,理顺部门统计工作职责,破解统计工作难点堵点,整合统计资源、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精准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形式

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副区长

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统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委考核办、区委编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能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气象局、区项目推进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及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对接、数据报送、任务落实、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口径和方法,提升统计服务功能,加强统计监督工作。

2.着眼应统尽统,评估分析全区经济指标数据,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统计资源互通共享、协同利用推进入库入统工作。

3.定期分析研判全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会商研判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业农村、财税收入、居民收入等核心统计指标运行情况,评估数据质量,协调解决指标核算、数据采集、统计监测中的重大问题。

4.收集、整理、汇总全区综合性统计数据资料,编印《离石区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

5.研究解决全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队伍建设、统计执法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统计普法宣传、业务培训、专项调查等工作。

6.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履职情况、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梗阻问题。

7.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严格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联席会议部署,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数出有据、台账规范。

2.主动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按时报送本领域统计数据、行业运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开展统计调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

3.健全完善本单位、本系统统计工作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台账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行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4.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各项决议,认真落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协同推进全统计工作高效开展。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统计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察工作任务的落实。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成员单位、收集整理成员单位统计数据等工作,负责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对各成员单位在履行统计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解决。重点关注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区委考核办: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责任单位定期提供完成进度、落实考核指标目标任务。

区委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变更、注销名录资料。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做好新闻、出版、电影等文化产业和文明村镇统计等涉统工作;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发展和改革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等涉统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全区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战略新型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增收、一产投资等涉统工作;负责全区种植大户的培育、清查工作。重点关注一产增加值、粮食产量、一产投资、农村居民收入等指标。

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做好全区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科技等行业规上、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等涉统工作。重点关注工业增加值、制造业增加值、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等指标。

区财政局:组织做好全区财政收支统计工作;按月提供相关财政收支统计报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做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建筑业等行业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入库入统工作。重点关注建筑业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从业人员、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负责提供所属行业有关统计数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辖区内本级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辖区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及知识产权信息含商标注册量、年度专利注册量等有关统计数据。

区税务局:组织做好税收统计,配合做好重点企业监测及入库入统工作;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新增、变更、注销名录资料和各行业税费收入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提供新增、变更、注销市场主体名录和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文件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城镇居民收入、非营利性单位工资总额等涉统工作;负责提供部门相关统计数据。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做好社会福利救助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提供民政部门登记的新增、变更、注销名录资料和相关统计数据。

教育体育局:组织协调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等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提供部门相关统计数据。

卫生健康局:贯彻实施卫健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行业统计数据。

医疗保障局:牵头做好医疗保障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提供医疗保障相关统计数据。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牵头做好全区环境与生态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提供生态环境相关统计数据。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做好全区应急、安全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实施交通运输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牵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业达规企业入库入统工作。负责提供部门相关统计数据。

区水利局:贯彻实施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提供水利部门有关报表和统计数据。

区林业局:贯彻实施林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提供林业相关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牵头做好自然资源、耕地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提供自然资源相关统计数据。

区能源局:贯彻实施能源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牵头做好能源生产消耗、节能降耗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实施文化旅游业统计报表制度,提供全区文化、旅游等相关统计数据。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等相关统计数据。

区气象局:贯彻实施气象业务统计报表制度,提供气象、气候等相关统计数据。

区项目推进中心:牵头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统计监测,配合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入统工作。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入统工作。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乡镇、村社区统计人员的管理,全面监测本乡镇经济运行情况。严格执行农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各村对农业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和调查,建立完善乡、村农业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乡、村统计报表;协助区统计局做好其他有关统计工作。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确需增加会议频次须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方可召开。根据精文减会要求,原则上实行“一会制”统一召开,重在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

2.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会议主要对各部门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预警;对部门数据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3.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并确定议题和开会时间,也可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其他人员召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涉及议题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和业务人员参加。

4.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及时收集本部门所负责的统计信息,按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于会前请假并指定其他负责人参会。

5.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权属抓好落实。区政府办会同统计局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理念,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扛起统计工作政治责任,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二)密切协同配合

牢固树立全统计工作“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杜绝推诿扯皮、各自为政,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各项议定事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提升工作质效

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加强统计业务能力建设,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力提升统计服务保障能力。

附件:1.离石区统计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负责人备案登记表

      2.离石区统计联席会议业务人员统计员备案登记表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17日     

    咨询电话:区统计局  0358-822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