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离政发〔2024〕37号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
城北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10月18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决定》(离政发〔2024〕37号)文件,对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城北街道沙麻沟村、苏家崖村、王家沟村农用地上修建的工业广场电修车间、工业广场变电站、污水处理站、空压机房违法建筑19976.80平方米予以没收。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自然资发〔2022〕165号)文件规定,其中有5167.89平方米建筑物无需没收,现将没收建筑面积变更为14808.91平方米。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0358--82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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