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大宗旅游接待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离石区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吕梁市离石区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试行)》(离政办〔2019〕48号)同时作废。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区旅游业全面发展,增加我区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励旅行社组织境内外游客来我区旅游的积极性,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吕梁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在我区范围内经营的具有合法资质的独立法人旅行社和分社。外地旅行社申报奖励应当经我区注册的合作旅行社、分社办理。该句修改为:奖励对象为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二、奖励项目和标准
(一)民航、火车、大巴大宗旅游团队奖励。
1.旅行社组织吕梁以外民航旅游团队,来我区观光旅游,单次人数达到30人以上并住宿一晚,按照200元/人累计予以奖励。
2.旅行社组织吕梁以外火车旅游团队,来我区观光旅游,人数达到50人以上并住宿一晚,按照30元/人累计予以奖励。
3.旅行社组织吕梁以外大巴旅游团队,来我区观光旅游,单次团队达到50人以上并住宿一晚,按照30元/人累计予以奖励。
(二)旅游直通车奖励
旅行社开通的从离石区以外的城市到我区观光游览,定点定时定线定价定服务标准的旅游直通车,年度开行20班次以上的,每班次27座以上的,累计奖励每班次500元。
(三)自驾车团队奖励
旅行社从吕梁以外组织自驾车团队,单次车辆达10辆以上、人数达到30人,来我区观光游览,并住宿一晚,累计奖励300元/车。
(四)入境旅游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团队,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单次人数达到30人,来我区观光游览,并住宿一晚,按照30元/人累计予以奖励。
获得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的可同时享受大宗旅游团队奖励。
三、奖励条件
(一)本办法所奖励的民航旅游团队飞机须在大武机场落地,组团火车旅游团队列车须停靠吕梁站,大巴和自驾游团队进入离石须同时到达。
(二)团队在离石至少游览一个收费景区和至少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并在离石区内住宿一晚。
(三)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大巴和自驾车队,申报旅行社需提前备案,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专人负责审核、查验,否则不予确认。
(四)同一景区同一游客不可以在五日之内重复报备。
四、奖励流程和奖金的发放
(一)申报材料
旅行社申报奖励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奖励评审结束后退回原件,同时申报吕梁市大宗旅游奖励的由离石区文化旅游局查验原件,原件由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留存,复印件由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存档备案。
申报民航、火车、大巴等团队奖励需提供《民航、火车、大巴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包机协议、铁路调度计划、命令或游客登机牌、火车票;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及景区出具的相关证明;住宿结算凭据及相关票据;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旅游直通车奖励需提供《旅游直通车奖励申报表》;申报旅行社与收费景区的合作协议;客运企业出具的旅游直通车租车合同等相关证明;旅游直通车景区出具的证明;每班次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自驾车团队奖励需提供《自驾车团队奖励申报表》;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及景区出具的相关证明;住宿结算凭据及相关票据;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入境旅游团队奖励需提供《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及景区出具的相关证明;住宿结算凭据及相关票据;境外游客名单表和护照复印件。
以上申请均需提供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现场查验报告(附现场查验照片、游客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批流程
申报奖励团队在离期间,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要进行现场查验。团队返程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一式两份)送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网络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每半年末兑现奖励。
(三)奖励资金来源及核拨管理
奖励资金每年列入旅游部门重点项目预算300万元,专项用于大宗旅游奖励,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奖励资金的拨付,按奖励资金财务管理规定支付。旅行社申报奖励项目遵循先到先拨,奖完为止的原则。
五、监督管理
旅行社在申报奖励时存在下列行为的,取消本年度奖励资格:
(一)弄虚作假等骗取奖励行为的;
(二)在离石游览期间发生服务质量重大过失行为的;
(三)在离石游览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在离石游览期间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附则
(一)上述所指“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本奖励办法由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团队登记备案表
2.旅游直通车登记备案表
3.民航、火车、大巴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4.旅游直通车奖励申报表
5.自驾车团队奖励申报表
6.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7.旅游景区结算证明(模板)
8.游客名单表(表样)
9.身份证复印件表(模板)
10.大宗旅游接待奖励现场查验情况表
附件1
团队登记备案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公章)
旅行社名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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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类别 | 境外□ 境内□ | ||
游览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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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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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类型 | 民航团队□ 火车团队□ 大巴团队□ 自驾车团队□ 入境旅游团队□ | ||
留宿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共 晚 | ||
预计接待游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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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入住酒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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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浏览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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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游客乘坐交通工具基本信息 | 火车车次: 航 班 号: 大巴数量: 自驾车数量: | ||
文化和旅游局 备案意见 | 同 意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旅游行程表》、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年度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2.本表一式二份。旅行社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一份。
附件2
旅游直通车登记备案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旅行社名称 |
| (申报旅行社公章)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发车地点 | 省(市、自治区) 市 县 | |
发车时间 |
| |
到达景区 |
| |
运营车型 及车牌号 | 车型: 最大乘坐人数: 车牌号: 车型: 最大乘坐人数: 车牌号: 车型: 最大乘坐人数: 车牌号: 车型: 最大乘坐人数: 车牌号: (车型过多,按此格式表格附后) | |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意见 |
同 意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旅游行程表》、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年度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2.本表一式二份。旅行社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一份。
附件3
民航、火车、大巴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旅行社名称 |
| (申报旅行社公章)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游览起止时间 |
| ||
客源地 |
| ||
申报奖励类型 | □民航团队 □火车团队 □大巴团队 | ||
留宿时间 |
| ||
组团类别 | □境内 □境外 | ||
入住酒店名称 |
| ||
游览景区名称 |
| ||
接待游客人数 |
| ||
旅游车牌号码 | (车型、号码可做附件附后) | ||
导游领队签字 |
| ||
申报奖励金额 (申报旅行社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实际奖励金额 (审核人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旅 行 社 开户许可证信息 | 户 名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备注1.申报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1)包机协议、铁路调度计划、命令或游客登机牌、火车票;(2)旅游景区结算证明;(3)收费景区门票发票;(4)住宿结算发票及相关票据;(5)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旅行社一份、区文化和旅游局二份。
附件4
旅游直通车奖励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旅行社名称 |
| (申报旅行社公章)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直通车线路名称 |
| ||
发车地点 |
| ||
发车时间 |
| ||
到达景区 |
| ||
直通车票价 |
| ||
运营车辆 | 车牌号: 司机: 车牌号: 司机: (车型过多,按此格式表格附后) | ||
年内开行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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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次接待人数 |
| ||
申报奖励金额 (申报旅行社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实际奖励金额 (审核人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旅 行 社 开户许可证信息 | 户 名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备注1.申报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1)申报旅行社与收费景区的合作协议;(2)客运企业出具的旅游直通车租车合同等相关证明;(3)旅游直通车景区出具的证明;(4)每班次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旅行社一份、区文化和旅游局二份。
附件5
自驾车团队奖励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旅行社名称 |
| (申报旅行社公章)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游览起止时间 |
| ||
客源地 |
| ||
留宿时间 |
| ||
入住酒店名称 |
| ||
游览景区名称 |
| ||
组织游客人数 |
| ||
自驾车数量 |
| ||
自驾车牌号码及乘坐人员数量(含驾驶员) | 车牌号: 人数: 车牌号: 人数: (车型过多,按此格式表格附后) | ||
导游领队签字 |
| ||
申报奖励金额 (申报旅行社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实际奖励金额 (审核人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旅 行 社 开户许可证信息 | 户 名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备注1.申报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1)旅游景区结算证明;(2)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3)住宿结算凭据及相关票据;(4)游客名单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旅行社一份、区文化和旅游局二份。
附件6
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旅行社名称 |
| (申报旅行社公章)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游览起止时间 |
| ||
客源地 |
| ||
航班号及抵达国内城市名称 |
| ||
留宿时间 |
| ||
入住酒店名称 |
| ||
游览景区名称 |
| ||
组织游客人数 |
| ||
导游领队签字 |
| ||
申报奖励金额 (申报旅行社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实际奖励金额 (审核人填写)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
旅 行 社 开户许可证信息 | 户 名 |
| |
开户行 |
| ||
账 号 |
|
备注1.申报旅行社提交本表,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后附):(1)旅游景区结算证明;(2)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3)住宿结算凭据及相关票据;(4)境外游客名单表和护照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旅行社一份、区文化和旅游局二份。
附件7
旅游景区结算证明(模板)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兹证明由 旅行社组织的(民航□、火车□、大巴□、自驾车□、入境□、直通车□)旅游团队共 人,于 年 月 日,在我景区观光旅游,门票 元/人,门票收入共计 元,并出具了景区门票结算凭据。
特此证明。
附件:收费景区门票结算凭据
XXXX景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证明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一份。
附件8
游客名单表(样表)
(X月X日民航/火车/大巴/直通车/入境团队)
申报旅行社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序号 | 游客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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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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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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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续页)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一份。
附件10
大宗旅游接待奖励现场查验情况表
申报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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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情况 | 客源地 |
| 停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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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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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包机□ 专列□ 大巴团□ 自驾团□ 入境团□ | |||||
申请 单位 信息 | 导游姓名 导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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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信息 (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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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
意见 | 经现场查验,该社 团队,在临停留时间 ,参观景区 , 总人数 人。 查验地点:
查验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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