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
2020年决战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
2020年决战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好打胜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确保我区水质稳定退出劣Ⅴ类,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决战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2020年底,国考西崖底断面达Ⅲ类,省考沙会则断面达Ⅲ类,市考贺家塔断面达Ⅴ类。(详见附表)
(二)减排目标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比例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决战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从六方面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2020年6月底前,吕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制定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从2020年6月1日起,吕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排污情况自行监测。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厂网一体第三方特许经营管理。(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
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0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城市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2020年12月底前,消除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完成35个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36公里。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城市建成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和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人粪尿液、污水、污物、垃圾、危险废物等。(区住建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办配合)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2020年4月底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完成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正常使用进出口水质和中水回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从2020年4月1日起,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考核。(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
4.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2020年3月开始,对已完成整治的离石城区4条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截污纳管,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区住建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5.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排水状况,除矿井水外,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6月底前,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完善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2020年6月底前,全区所有钢铁、炼焦、化工等涉水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特别限值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改造后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所有煤矿外排矿井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将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能源局配合)会议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风险项目。(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
(三)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6.全面治理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排查整治,查清企业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2020年6月底前,屠宰企业一律按环评要求建设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逾期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所有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要规范建设污水收集池,采用“户收集、乡拉运、县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直排或偷排乱倒,逾期将关停或取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负其责,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
(四)保障水环境安全
7.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2020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核查水源地基本信息、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牵头,区水利局配合)
(五)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8.持续开展污水整治工程。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东川河沙会则桥上游,三川河离石段(一号坝下游),城北街道办下安沟,西属巴街道办上安沟、西属巴沟,交口街道办王家塔村、贺家塔村的四条沟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完成刘家湾水环境治理工程,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身体环境质量。(区住建局负责,所涉乡镇、街道办配合)
9.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2020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生态调水方案,实施千年水库、吴城水库向三川河河流汛期、非汛期生态补水,落实生态基流量化考核要求。(区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配合)
10.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2020年9月底前,在三川河沿岸堤外50米、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2020年年底前,完善河流两岸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各负其责)
(六)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11.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围绕“查、测、溯、治”重点任务,紧盯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散乱直排口、工业企业雨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和农田灌溉退水渠入河口等重点污染源。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负责问题排查,区住建局和区水利局负责整治)
12.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成投运河流水污染“互联网+监控平台”,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沿河倾倒污染物违法行为监控体系。2020年6月底前,三川河沿线重点区域建成投运360度全景视频监控设施60套,科学有效防范偷排偷倒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负责,区水利局配合)
13.开展重点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负责)
1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山西省城镇污水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管机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随机检查、交叉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溢流违法行为,倒逼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督促落实)
15.彻底整治涉水企业。2020年6月底前,完成对河流5公里范围内的废弃厂房、储罐、隐蔽车间、山洞沟壑等可疑地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包括化工类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2020年6月底前,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改造一批”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洗煤、造纸、炼焦、炼油、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2020年6月底前,对农产品涉水“小作坊”实施限期整改、逾期关停。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牵头,离石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16、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牵头,离石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决战保障
一要加强领导。所涉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水环境治理攻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所涉乡镇、街道办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抓到根、任务落到地,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二要加强联动。对标对表限期消除劣V类断面目标,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部门联动,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与市城市管理部门协调,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监管,全力推动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工程和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管网合流制改造工程建设;水利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推行河长制和“清四乱”专项行动;农业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污水收集处置;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河流堤内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等;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加强投入。加大财政投入,为水环境治理攻坚各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加快设立水环境生态与修复专项资金,用足用好河流生态修复专项债券。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和可行性,扩大沿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规模,有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
附件: 1.2020年离石区国省市考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2.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重点任务明细表
3.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治理工程明细表
附件1:
2020年离石区国省市考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序号 | 考核县市区 | 断面名称 | 考核级别 | 所在流域 | 所在水体 | 2019年水质现状 | 2020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离石 | 西崖底 | 国考 | 黄河流域 | 三川河 | Ⅴ类 | Ⅲ类 | 6月份前稳定达标 |
2 | 离石 | 沙会则 | 省考 | Ⅲ类 | Ⅲ类 | 1月份起稳定达标 | ||
3 | 离石 | 贺家塔 | 市考 | 劣Ⅴ类 | Ⅴ类 | 6月份前稳定退出劣Ⅴ类 |
附件2:
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任务类型 | 重点任务 | 重点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或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排污情况自行监测。 | 2020年6月1日起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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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制定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 | 2020年6月底前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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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厂网一体第三方特许经营管理。 | 2020年6月底前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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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 | 2020年12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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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完成35个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36公里。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所涉乡镇、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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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 | 2020年12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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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城市建成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和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人粪尿液、污水、污物、垃圾、危险废物等。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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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辖区内所有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完成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 | 2020年4月底前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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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进出口水质和中水回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 | 2020年3月底前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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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考核。 | 2020年4月1日起 | 吕梁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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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 对已完成整治的离石区4条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 | 2020年3月开始 | 区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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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 全区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截污纳管,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 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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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排水状况,工业废水(除矿井水达地表水Ⅲ类)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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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完成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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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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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全区所有涉水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特别限值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改造后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将采取停产整治或关闭措施。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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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所有煤矿外排矿井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将采取停产整治或关闭。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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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监管体系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风险项目。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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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全面治理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 | 完成区域内屠宰废水排查整治,查清企业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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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全面治理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 | 完成区域内农副加工废水排查整治,查清企业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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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全面治理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 | 屠宰企业一律按环评要求建设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逾期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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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全面治理屠宰和农副加工废水 | 所有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要规范建设污水收集池,采用“户收集、乡拉运、县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直排或偷排乱倒,逾期将关停或取缔。 | 2020年6月底前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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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2020年12月底前,实施三川河离石区负责段(东川河沙会则桥以上,三川河一号坝以下)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进行黑臭水体排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 2020年12月底前 | 所涉乡镇、街道办 |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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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保障水环境安全 |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核查水源地基本信息、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自来水公司区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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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 | 完成清理三川河干支流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 | 2020年6月底前 | 区河长办,所涉乡镇、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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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 | 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 长期坚持 | 区河长办,所涉乡镇、街道办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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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 | 制定落实生态调水方案。 | 2020年6月底前 | 区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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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 | 实施千年水库向三川河河流汛期、非汛期生态补水,启动生态基流量化考核。 | 2020年6月底前 | 区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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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 | 在三川河离石分管段沿岸堤外50米、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 | 2020年10月底前 | 区林业局 | 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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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 | 完善河流两岸离石分管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 2020年10月底前 | 区林业局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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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持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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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持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逐月开展水质监测,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封堵。 | 2020年6月起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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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在三川河沿线重点区域建成投运360度全景视频监控设施60套,科学有效防范偷排偷倒行为。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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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建成投运三川河新增2套小型自动监测设备为依托的水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平台,同时与已建成投运的16套水质自动监测站一体构成全市重点河流水污染“互联网+监控平台”监控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地表水水环境安全和水污染控制。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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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开展重点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 | 重点对离石三川河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厉打击。 | 长期坚持 | 所涉乡镇、街道办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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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 | 贯彻落实《山西省城镇污水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管机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随机检查、交叉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溢流违法行为,倒逼城镇所有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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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河流5公里范围内的废弃厂房、储罐、隐蔽车间、山洞沟壑等可疑地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包括化工类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 | 2020年6月底前 | 所涉乡镇、街道办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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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洗煤、炼焦、炼油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 | 2020年6月底前 | 所涉乡镇、街道办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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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农产品涉水“小作坊”实施限期整改、逾期关停。 | 2020年6月底前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涉乡镇、街道办,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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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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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 完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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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离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治理工程明细表
序号 | 区 域 |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治 理 任 务 | 环保效益 | 投资 概算 (万元)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离石区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东川河、三川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对东川河(沙会则桥上游)、三川河离石段(一号坝下游)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在主要桥梁和路口及可疑地点安装30个视频监控等工程。 | 改善三川河水质 | 2000 | 2020年6月底前 | 所涉乡镇、街道办,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2 | 离石区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建成区及城边村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 完成35个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36公里。 | 改善三川河水质 | 30000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 |
3 | 离石区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城北街道办下安沟道综合整治工程 | 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污废水、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 | 改善三川河水质 | 500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负责 城北街道办配合 |
4 | 离石区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西属巴街道办上安沟道综合整治工程 | 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污废水、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 | 改善三川河水质 | 500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负责 西属巴街道办配合 |
6 | 离石区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交口街道办贺家塔村、王家塔村4条沟道综合整治工程 | 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污废水、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 | 改善三川河水质 | 500 | 2020年6月底前 | 区住建局负责交口街道办配合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