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离石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搬迁安置任务清零行动的方案

各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治沉办的部署和区政府的安排,为确保全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任务于2022年6月底圆满收官,结合推进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清零目标

货币补偿安置未完成的62户搬迁安置户。

二、清零时限

2022年6月底。

三、实施主体

坪头乡人民政府、田家会街道办事处、西属巴街道办事处。

四、任务分解及完成日期

(一)坪头乡:货币补偿安置项目未完成安置的44户务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安置。(实施主体:坪头乡;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二)田家会街道办:货币补偿安置项目未完成安置的14户务于2022年6月20日前全部搬迁安置。(实施主体:田家会街道办)

(三)西属巴街道办:货币补偿安置项目未完成安置的4户务于2022年5月31日前全部搬迁安置。(实施主体:西属巴街道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考核问责。按照区政府年初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的《目标任务书》,将搬迁安置清零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所涉实施主体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坚持问题导向,对落实不严、推进不力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将进行严肃问责。

(二)开展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的相关部署要求,在区政府的监督下,各实施主体要围绕本行动方案,研究制定 相应清零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一户一策”,包干到户,扎实开展搬迁安置清零行动,确保全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任务圆满收官。

(三)实行周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搬迁安置进度,严格周报告制度,各实施主体每周周五按时报送离石区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台账,同时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每周周五上午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清零进度。

(四)进行常态督查。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实施主体搬迁安置任务清零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予以通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离石区发改局 0358-82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