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22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落实2021年3月11日全市春季造林绿化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启动会上的工作部署,推动离石区城乡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开展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提升森林绿地质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把吕梁市离石区建设成山水林湖城共融共生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适地适树、师法自然,合理布局各类森林绿地,优化树种结构,搭配乔灌草植物,建立健康、高效、优美的城市森林,有效发挥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涵盖了区城建成区、各乡村的行政区范围,城镇和乡村的森林、绿地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城乡一体化规划、投资、管理,统一调配可利用资源,通过道路绿化、水系绿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全面带动城郊和乡村的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乡村社会全面发展之间有机协调,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建设成果惠民普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吕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以“创森”为抓手,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全区森林生态景观,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共融共生的国土生态空间格局,圆满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吕梁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由离石区承担的2022年创森工作任务主要有8项:
(一)县道绿化10km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二)乡镇道路绿化20km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三)矿山生态修复144亩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四)乡镇休闲公园1个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五)村庄林木绿化195亩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六)村庄公共绿地6个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七)林草高质量发展4.96万亩
林草高质量发展包括荒山绿化3.7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植被恢复0.26万亩。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八)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0.78万亩
其中包括森林抚育0.18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所涉乡镇党委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森责任
由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直接与市指挥部对接工作,统筹、指挥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并为全市创森工作做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体推进、分期达标,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稳步推进全区创建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创建进度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稳步增加现有城乡生态建设的投入。区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所需资金落实到位。要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有效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造林绿化。以政府投资为主,充分调动社会投资、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信息宣传网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突出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同时结合每年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植树节、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将建设理念融入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森林进城围城”的氛围,全面提高市民自觉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意识。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成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创森工作指挥部将通过“季考核通报、年终总评奖惩”的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好离石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附件:1.吕梁市离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对照表
2.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任务指标
3.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附件1
吕梁市离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对照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现状 | 是否达标 |
一 | 森林网络 | |||
1 | 行政区域内林木覆盖率 | 年降水量400mm-800mm以上城市≥30%。 | 48.14% | 达标 |
2 | 城区 绿化覆盖率 | ≥40% | 41.13% | 达标 |
3 | 城区 树冠覆盖率 | 城区树冠覆盖率≥25%; | 26.73% | 达标 |
4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2 m2 | 15.63m2 | 达标 |
5 | 城区 林荫道路率 |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 73.26% | 达标 |
6 |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 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30% | 按照要求建设 | 待建 |
7 | 乡村绿化 | 村庄林木绿化率≥30% 乡镇道路绿化覆盖率≥70% | 23.26% | 未达标 |
8 | 道路绿化 | 铁路、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 92.2% | 达标 |
9 | 水岸绿化 |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80%。 | 80.19% | 达标 |
10 | 农田林网 | 按GB/T18337.3要求建设农田林网 | 根据要求建设 | 达标 |
11 | 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覆盖率 | 70% | 83.30% | 达标 |
12 |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二 | 森林健康 | |||
13 | 树种多样性 | 城区某一个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 16.10% | 达标 |
14 | 乡土树种 使用率 |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80% | 83% | 达标 |
15 | 苗木使用 |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 根据要求建设 | 达标 |
16 | 生态养护 | 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60% | 26.15% | 未达标 |
17 | 森林质量 提升 | 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18 | 动物生境 营造 |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 生态廊道有效连接 | 达标 |
19 | 森林灾害 防控 |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 建立完善的防控体系 | 达标 |
20 | 资源保护 | 划定生态红线,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 正在推进,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 达标 |
三 | 生态福利 | |||
21 | 城区公园 绿地服务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 76.30% | 未达标 |
22 | 生态休闲 场所服务 |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以上 | 87.68% | 达标 |
23 | 公园免费 开放 |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 全部免费开放 | 达标 |
24 | 乡村公园 | 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 正在推进 | 未达标 |
25 | 绿道网络 | 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 | 0.97 | 达标 |
26 | 生态产业 |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生态产业推动建设 | 达标 |
四 | 生态文化 | |||
27 | 生态 科普教育 | 所辖区(区、市)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28 | 生态 宣传活动 |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 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 待建 |
29 | 古树名木 | 保护率100% | 100% | 达标 |
30 | 市树市花 | 以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 | 确定 | 达标 |
31 | 公众态度 | 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90%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五 | 组织管理 | |||
32 | 建设备档 |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33 | 规划编制 | 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34 | 科技支撑 | 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善,加强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 | 建立了完备的科技支撑体系 | 达标 |
35 | 示范活动 | 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36 | 档案管理 |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 根据要求建设 | 待建 |
附件2
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任务指标
任务名称 | 目标指标 | 责任单位 |
县道绿化 | 10km | 交通局 |
乡镇道路绿化 | 20km | 交通局 |
矿山生态修复 | 144亩 | 自然资源局 |
村庄苗木绿化 | 195亩 | 林业局 |
村庄公共绿地 | 6个 | 林业局 |
乡镇休闲公园 | 1个 | 林业局 |
林草高质量发展 | 4.96万亩 | 林业局 |
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 0.78万亩 | 林业局 |
附件3
吕梁市离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兵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殿伟 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蕙娟 区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娟娟 区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吴 卿 区发改局局长
刘海斌 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刘挨照 区工信局局长
任利星 区财政局局长
贺耀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张利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冯旺兵 区住建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局局长
李克勤 区水利局局长
刘武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星洁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马小兵 区应急局局
李其明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 涛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曹永祥 区气象局局长
裴改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郝 倩 团区委书记
王韶华 区妇联主席
王志平 区科协主席
李茂新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渠平柱 区林业局副局长
贺永利 区林草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承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局长薛殿伟兼任。
咨询电话:离石区林业局 0358-336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