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发〔2022〕33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14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组发〔2021〕13号)、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通知(晋农办经发〔2022168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12号文件)、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市级资金奖补服务主体验收方案》、《吕梁市2022年度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服发〔202234号)、《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的思路,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把稳粮保供作为首要任务,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综合效益与竞争力。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2022年至少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3-5个,2022年全区托管面积达到2.17万亩。

三、实施的内容

按照“规范经营服务,强化监督管理,扩大托管规模,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宣传培训,农户实惠满意”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2022年我区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生产托管,主要在4个乡镇(街道办)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17万亩,分别为吴城镇1.02万亩,信义镇1万亩,田家会街道办0.1万亩,城北街道办0.05万亩。多完成的面积以实际完成面积进行补助。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四、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中央资金

(一)补助对象。主要支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农户,通过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遴选的托管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二)补助作物。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粮食作物的耕、种、收以及玉米青贮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3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适度规模经营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耕地的补贴

1)机耕作业服务价格75/亩,财政补助资金3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2)耕作业服务价格7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8/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2.播种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播服务作业价格45/亩(含铺膜),财政补助资金18/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2)农作物(玉米的旋播服务作业价格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32/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3.收割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收服务作业价格140元/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56/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2)农作物(玉米)的机收+秸秆粉碎收贮服务作业价格300

/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12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3)农作物(玉米)青贮服务价格220/亩,财政补助资金88/亩(不含运输),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40%。

(五)补助方式。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或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完成量为准。

五、对通过托管改造撂荒地项目奖补(市级资金)

主要支持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盐碱地的托管服务组织,可对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粮食作物的耕、种等主要环节按每亩不超60元进行补助,并可与中央(或省级)任务面积补贴资金累加使用,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一)改造撂荒地、盐碱地耕地的奖补

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盐碱地机()耕作业市级奖补服务主体45/亩。

(二)改造撂荒地、盐碱地播种的奖补

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盐碱地农作物的播服务作业市级奖补服务主体15/亩。

服务主体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盐碱地完成后,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市区乡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完成量直接奖补给服务主体

六、对农业生产服务主体的奖补(市级资金)

(一)对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标准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对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300-500亩、500-1000亩、1000-2000亩、2000亩以上(包含下限不包括上限)的分别奖补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二)对全年累计托管服务面积达到标准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对全年累计托管服务面积达到8000亩以上的奖补1万元。

(三)对依法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联盟协会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原则上奖补数量1个,奖补资金1万元。

(四)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作为服务主体整村推进托管服务的进行奖补,原则上奖补不超过3个,每个奖补1万元。

、实施步骤

(一)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及所涉乡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

)签订服务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托管服务主体实施要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能力服务的除与农户签订合同外还需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也可根据实际托管服务组织也可直接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所涉乡镇(街道)要与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提供作业服务。村党支部牵头督促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提供作业服务过程中,服务组织要做好服务过程台账或作业单的记录,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质量和面积要与被服务农户做好对接,台账或作业单需经农户核实签字确认。村级要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组织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生产托管,维护农民权益,增加集体收入。

(四)严格检查验收。按照乡村全面验收、区级抽查验收的方式,村级根据实际作业地块、作业环节和作业面积,逐项逐块进行实时跟踪核验;乡镇(街道)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的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服务主体作业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区项目领导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区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抽验报告。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五)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或年底完工后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乡镇(街道)对服务组织或村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并报经区财政审核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六)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所实施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同步进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需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并向省、市报送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情况。

、工作机制

(一)创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的服务功能。一是建立“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服务组织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二是建立“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把本村农户的农业生产统一托管回来,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代农户与服务组织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即“双层托管模式”。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探索适合自己特色的更好的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贮藏加工销售,构建完整完备全产业链服务。推动服务范围从粮食等大宗农作物向红枣、核桃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二)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不同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发挥其统一经营和居间服务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支持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服务组织,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鼓励驻地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采取入股分红等模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作。发挥供销、邮政的系统优势,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贷”金融助力农业生产托管作用,有效解决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政策性覆盖面,力争实现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应保尽保。

(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农业生产托管中央级资金主要用于完成托管任务面积的补贴,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市级农业切块资金侧重于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主要对集中连片经营达到标准,全年累计托管作业面积达到标准依法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联盟协会开展经济林托管,复垦改造撂荒地、盐碱地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对作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补;对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但适合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所急需的机具进行补贴实行智能化监管,服务组织每安装1台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仪财政补贴1500元,后期系统服务费由服务主体自行负担具体奖补及标准根据市级文件执行

、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印发宣传

资料、组织业务培训,加大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条例宣传;区融媒体中心利用报纸、电视、微视频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要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区政府年终责任制考核指标,区政府成立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承担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是项目实施的主体,也要成立书记、乡镇长(主任)组长的的农业生产托管领导机构,组成3-5人的托管工作专班,主要承担项目的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监职责,负责合同签订的监管、矛盾调处、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托管全过程监管工作;村级也要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确定1名两委干部具体分管负责,组建3-5名托管队伍,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村级主要承担完成任务、规范作业、跟踪服务职责,并参与各个环节服务记录监测。

(三)加大督促检查。区级成立由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区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对所属村级的农业生产托管进行调度检查督促。通过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资金监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农业生产托管,人员培训,项目评估、经验推广等工作。对已纳入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项目资金范围的不得给予重复补助。

附件:2022年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2022年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文胜     区政府区长

长:郭晋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

        李卫平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高建飞   区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

        李     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王海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常红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照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元平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牛金娥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薛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守勋   区农业银行行长

        刘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峰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     信义镇镇长

        宋龙斌   吴城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卫平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358--3383438。

咨询电话:离石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0358-338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