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攻坚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县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为前提,大力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为全区乡村振兴农产品食品安全、文旅产业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合提供技术保障。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成立吕梁市离石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利平  区政府副区长

刘文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闫文顺   区委编办主任

刘武平   区财政局局长

贺耀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晋斌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振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薛  勇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海平   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成  员: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任由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刘海平兼任,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资金,区人社局负责人才引进,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实验室场地。

三、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预案(5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制定相关文件,建立有效实施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组建质量体系管理队伍,对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内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任命,做到职责分明。同时,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健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和《管理制度》。

(二)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素质提升,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8月10日前完成)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或已经“双认证”的兄弟县区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学习仪器设备操作、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管理、质量体系管理、内审等各方面知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诚信基本要求》(DB14/T2278—2021),同时邀请专家老师来进行实地指导,提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全体人员进行考核、授权,确保持证上岗。

(三)组织开展实验室内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对比(10月15日前完成)

聘请高技能人才进行手把手、面对面培训。同时,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选派人员赴业务成熟、管理规范的兄弟县区,对实验室建设的软件、硬件进行现场学习,咨询交流。按照《合格评定化学分析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GB/T27417—2017)要求开展方法验证,进行模拟实验,并与其他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比对实验,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双认证”申报,完成双认证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传申报资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评审专家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双认证”工作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离石区农业农村局  0358-821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