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煤炭增产保供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煤炭增产保供决策部署,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我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2023年吕梁市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313文件要求,结合我煤炭生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统筹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在稳定现有煤炭产量基础上持续挖潜增产,加快核增产能转化为实际产量,坚决完成能源保供任务,力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达到1200万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及时准确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平稳转段,为职工健康上岗、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确保全省煤炭增产保供持续稳定。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核增产能煤矿,加快手续办理,促进煤矿依法合规释放产能。

坚持着眼长远。加强资源配置、手续办理,不断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为持续、稳定能源供应奠定基础。

坚持安全保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二、推进举措

(一)稳定现有煤炭产量基础。优化采掘部署,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强化组织生产,统筹产运销衔接。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煤矿正常生产,严禁因个别煤矿出现事故“一刀切”区域性停产。2021-2022年已核增产能煤矿,要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同步按照核增后能力生产,将新增产能尽快转化为实际产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煤矿产能充分释放,煤炭产量稳定在合理水平(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充分抓住国家政策窗口期,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力争再核增一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要加快初审、上报,做到“应核尽核”“应增尽增”(区能源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确保煤炭产量应统尽统。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各所涉区直部门要健全完善煤炭产量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报送原煤产量数据,同时加强数据审核程序,发现异常数据和较大波动要及时分析核实,累计数据要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修正,并提供印证资料,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应统尽统(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快各类资源配置。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能源局配合)。

(五)加快推进煤矿绿色智能高效开采。将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与传统采矿技术深度融合,重点围绕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等建设,加快煤炭产业数字化改造。鼓励煤矿企业应用绿色开采工艺和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和资源回收率(区能源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六)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统筹推进产能核增煤矿等各项手续办理,做好矿区总体规划修编、采矿许可证变更、用地手续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等工作,确保有潜力产能充分释放。

1.加快办理已批复产能核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已落实产能置换指标或已出具产能置换承诺函的煤矿,加快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允许煤矿先行按照核增后的能力组织生产。产能置换承诺过期的核增煤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均视同其承诺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24年底,无需重新进行承诺(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能源局配合)。

2.加快办理各类煤矿环评手续。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在承诺期内完成环评手续办理。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生态局离石分局、区能源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保供责任。压实煤炭增产保供主体责任和煤炭产量属地责任地方煤矿原煤全年产量不少于120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3.33万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签订《能源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工作举措,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区能源局负责)。

(三)强化调度监测。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的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紧盯薄弱环节,及时解决煤炭生产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日产量稳定在合理区间,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区能源局和统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坚守安全底线。牢固树立安全保供的理念,把安全措施和增产保供措施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风险,提升煤矿安全管控能力和保障能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附件:吕梁市离石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

附件

吕梁市离石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

组  长: 海文  委副书记、

副组长: 陈利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闫建峰  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卿  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利国  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克勤  水利局局长

         薛志韧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马小兵  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恩生  统计局局长

         居  伟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薛永明  能源局局长

         梁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闫建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利国同志和区能源局局长薛永明同志兼任

咨询电话:离石区能源局  0358-822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