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政府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63660 | |
发文字号:离政办发〔2023〕2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生态修复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9日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生态修复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根据《离石区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整改方案》的要求,为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全面推动生态修复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在依法依规采取强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森林植被恢复的长效机制,推进我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和谐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生态修复治理面积和毁坏林地相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布局、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各乡镇(街道)、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法人负责制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山、水、田、林、路和乔灌、草有机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现当年造林、当年见绿、当年成景的原则。
三、生态修复任务及责任主体
(一)全区2022年森林督查损毁林地情况
经查询森林督查系统,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123个,使用林地面积135.093公顷。排除其中的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类中的乡村道路、农民自建基本生产生活用房共计13个项目7.9906公顷后,这次挂牌督办案件共110件127.10公顷。
(二)2022年森林督查生态修复任务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审批、违法破坏林地的企业下达生态修复任务:
1.公路项目:区交通局、所涉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47.4833公顷,责令其完成所有建设完工道路的具备恢复条件的通道绿化任务。
整改主体: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吴城镇人民政府、信义镇人民政府、田家会街道办、城北街道办、西属巴街道办
2.部分水保工程:区水利局在信义镇实施的马家沟水库排洪道工程占用0.5537公顷林地面积。责令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5537公顷。
整改主体: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利局、信义镇人民政府
3.其他项目:除区交通局与区水利局实施的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由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督促相关企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
整改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三)生态修复“回头看”
1.各乡镇(街道)、企业主管部门对已进行生态修复的2022年以前所有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的图斑,认真进行“回头看”,及时组织补植补造,抚育管护。
2.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9月开始对2022、2023年所安排的生态修复任务严格检查验收。
四、绿化标准及投资
(一)绿化标准
根据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油松、白皮松、侧柏等针叶树种。苗木标准为油松、白皮松苗带土球35cm,冠幅1.2米,三层完整侧枝,苗高1.5米以上;侧柏苗带土球25cm,冠幅0.8米,苗高1.5米以上。
造林密度为110株/亩,株距2米,行距3米,当年进行一次抚育,实施人工管护,对林木进行病虫害监测,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综合措施防治。
(二)投资预算
投资预算为6240元/亩,其中包括苗木费用4400元/亩,整地费用880元/亩,浇水费用660元/亩,栽植费用165元/亩,抚育、病虫害防治、管护等费用135元/亩。
五、具体要求
(一)迅速开展整改。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和企业立即开始对所损毁林地进行排查摸底,统一规划,制定生态修复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森林植被恢复。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要求,各整改主体要严格落实森林植被恢复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责任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区林业局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各企业森林植被恢复进行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指导,并牵头负责对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森林植被恢复进行检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能源局、区乡村振兴局等企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乡镇(街道)督促企业种养殖场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既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合力。同时要建立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实地核查,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及时督促各企业、各绿化单位每年进行抚育、管护、补植补造,保证三年验收成活保存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森林植被恢复领导组将抽调区政府督查室、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对森林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移交区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限期完成森林植被恢复任务。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生态修复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吕梁市离石区林业局 0358-336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