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318号)、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20233号)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的思路,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把稳粮保供作为首要任务,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环节的生产性服务,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2023年培育壮大一批托管新型经营主体,全力打造辐射带动型的示范乡和示范村;进一步扩大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规模,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

三、实施内容

按照“规范经营服务,强化监督管理,扩大托管规模,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宣传培训,农户实惠满意”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明确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传统产业的农业生产生产托管,有效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

(二)补助对象。主要支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农户,通过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遴选的托管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三)补助作物。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高粱等。

)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的环节:重点选取耕、种、防、收环节集中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耕、种、防三个环节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40%收的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20%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耕、种、防三个环节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30%收的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15%适度规模经营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

)补助方式。要科学合理确定市场价格和选择补助方式,可以补助服务主体,可以补助小农户,也可以既补助服务主体又补助小农户,但要确保小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害。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在补助服务主体时,服务主体只向农户或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完成量为准。

、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乡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

)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收费方式等。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乡镇(街道)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所涉乡镇(街道)要与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提供作业服务过程中,服务组织要做好服务过程台账作业单的记录,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质量和面积要与被服务农户做好对接,台账作业单需经农户核实签字确认。村级要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维护农民权益,增加集体收入。

(四)严格检查验收。按照乡村全面验收、区级抽查验收的方式,村级根据实际作业地块、作业环节和作业面积,逐项逐块进行实时跟踪核验;乡镇(街道)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的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服务主体作业完成后乡镇(街道)要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并出具验收报告。区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区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五)兑付补助资金。乡镇(街道)对服务组织或村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向区项目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区级抽验后及时拨付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补助资金。

(六)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乡镇(街道)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同步进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各乡镇(街道)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工作机制

(一)创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的服务功能:一是建立“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服务组织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二是建立“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把本村农户的农业生产统一托管回来,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代农户与服务组织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即“双层托管模式”。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探索适合自己特色的更好的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贮藏加工销售,构建完整完备全产业链服务。推动服务范围从粮食等大宗农作物向红枣、核桃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二)打造整村推进托管村。各乡镇(街道)在保证完成托管服务基本面积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打造一整村推进托管村。整村推进村由乡镇(街道)组织所在村党支部牵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托管补助资金可以直接拨入村集体账户。每个服务环节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及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验,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奖补资金。

)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不同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培育壮大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发挥其统一经营和居间服务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支持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服务组织,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鼓励驻地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采取入股分红等模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作。发挥供销、邮政的系统优势,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贷”金融助力农业生产托管作用,有效解决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政策性覆盖面,力争实现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应保尽保。

实行智能化监测。所有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的农业机械全部安装田间作业监控设备,对服务面积和质量进行智能化监测,报账资料须配备田间作业监测数据。

、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培训加大农业生产托管的宣传力度。区融媒体中心利用报纸、电视、微视频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乡村要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大力宣传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把农业生产托管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家庭,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解放农村劳动力,实现农业现代化,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

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区政府年终责任制考核指标,区政府成立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承担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区级主抓、部门联动、乡镇实施、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社、金融、供销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农业生产托管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政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推进合力。各乡镇(街道)是项目实施的主体,也要成立书记、乡镇长(主任)组长的的农业生产托管领导机构,组成3-5人的托管工作专班,主要承担项目的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监职责,负责合同签订的监管、矛盾调处、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托管全过程监管工作;村级也要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确定1名两委干部具体分管负责,组建3-5名托管队伍,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村级主要承担完成任务、规范作业、跟踪服务职责,并参与各个环节服务记录监测。

(三)加大督促检查。区级成立由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区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对所属村级的农业生产托管进行调度检查督促。通过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资金监管农业生产托管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托管任务面积的补贴,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加大农业生产托管的精神,区财政要足额配套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资金,用于填补中央补贴资金的不足。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对已纳入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项目资金范围的不得给与重复补助。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人员培训,项目评估、经验推广等工作。

附件:1.2023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人员名单

      2.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3.2023年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各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文胜   区政府区长

    副长: 郭晋斌   区农业农村局局

         李卫平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任文军   滨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娟   莲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  梅   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峰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小伟   交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方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朱贵   西属巴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龙斌   吴城镇镇长

         薛  军   信义镇镇长

         陈  楠   坪头乡乡长

         闫小龙   枣林乡乡长

         李  燕   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高建飞   区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

         于  强    区农业银行行长

         王海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常红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卫东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文照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元平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薛   瑞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卫平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358--3383438


附件2


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一、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固定场所: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50平方米以上的机具库和可满足机具停放的基本场地

三、农机设备:拥有或整合协调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具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同时,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植保机械等动力机械超过5台(其中至少有一台70马力以上拖拉机),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四、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实行独立核算方式,财务档案健全,记账及时,核算准确;

五、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制度、作业流程,且具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六、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

七、信誉评价: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八、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九、备案情况: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名录内备案,并接受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管;

十、工作质量: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3

 2023年吕梁市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各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服务环节

市场价格

补助额度

备注

机(旋)耕

75元/亩

30元/亩

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小农户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30元。100亩以上的规模户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单个规模户总补贴金额不超5万元。

机播(铺膜不加价)

45元/亩

18元/亩

旋播

80元/亩

32元/亩

病虫害防治

10元/亩

4元/亩

玉米棒的机收

(不含运输)

140元/亩

28元/亩

玉米棒机收+秸秆粉碎收贮(不含运输)

300元/亩

60元/亩

玉米青收贮

(不含运输)

220元/亩

44元/亩

其他




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补助额度以当地市场价为准。


咨询电话: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0358--338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