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推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积极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吕梁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重大以上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分级标准详见附件2。
2.指挥体系
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协管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离石地电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实际,区指挥部可抽调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协调保障组、社会秩序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新闻宣传组7个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各组构成及职责见附件4。
3.预防预警
3.1风险辨识与评估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变化,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信息收集、辨识与评价,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进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控。
市场监管部门利用舆情监测平台,突出重点监管、分类监管和科学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在用特种设备运行信息的动态监测,通过行政许可从生产源头把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准入;通过使用登记,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及时纳入安全监察范围;定期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社会监督,促进特种设备齐抓共管。
3.2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过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等方式,对其进行安全管控,遇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警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由区指挥部核实后解除预警,恢复常态。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预警。预警级别含义及措施见附件5。
3.3预警行动
区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展开预警行动,同时按相关要求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及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相关信息可续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故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故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
接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信息后,区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同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预警行动,做好先期处置。
4.2分级响应
按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应急处置需要,由高到低设定一、二、三、四级4个区级响应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见附件6。
4.3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区指挥部立即组织会商,分析事故发生的性质、等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区指挥部确认后,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响应流程见附件1。
4.4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属地乡镇(街道)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区指挥部相关领导、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专家赶赴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措施至少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故现场勘察、危害扩展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划出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5)存在危险介质泄漏的,按规定设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做好现场人员防护,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
(6)开展周围环境监测。
4.5信息发布
在区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相关规定收集、核实相关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适时发布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6响应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的,区级响应终止,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视情况留人协助区级指挥部的工作:
(1)人员救援结束,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事故现场得到控制;
(3)导致次生、衍生灾害的隐患消除。
5.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设备、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及时分析,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措施;涉及有毒介质泄漏、污染或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的,经生态环境等部门检查检测,做出评估报告,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善后处置、恢复重建工作。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对讲等设备确保通信畅通,遇有人员变化,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2队伍保障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由特种设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组建,当地消防救援部队为主要应急救援力量,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作为应急救援力量补充,必要时由区指挥部按规定程序请求驻地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抢险救援工作。
区指挥部建立区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6.3协调保障
区指挥部依托当地应急物资保障库,提供特种设备应急物资保障,救援装备依托消防应急救援部门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检验检测设备保障,或与当地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救援装备临时保障协议。区指挥部负责协调调配所需的救援物资,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应急物资储备。财政部门应保障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应急资金保障。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积极参加和开展特种设备应急宣传培训,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正确使用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不定期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预案演练
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7.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管理、解释,并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
8.附则
8.1名词术语
特种设备。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范围按照现行《特种设备目录》执行。
特种设备事故。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风险管控缺失、失效,或者因其他因素导致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设备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8.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流程
2.离石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级
3.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4.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5.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6.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区级响应条件及措施
附件1
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流程
附件2
离石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级
特种 设备 安全 事故 分级 | 特别重大事故 | 重大事故 | 较大事故 | 一般事故 |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 小时以上的 |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安 全故障中断运行 240 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 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 15 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 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 间在24小时以上48 小时以下 的 |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 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 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 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 小时以上12 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 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
说明:1.特种设备事故分级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划分; 2.“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3
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部 门 | 职 责 |
区指挥部 | 制定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重要措施、总体规划,组织指挥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宣布吕梁市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等事项;确定重大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协调、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援,协调调配所需的救援物资;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先期处置;负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直接进行应急指挥;组织召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应急工作,作出应急决策等 |
区指挥部办公室 | 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协调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技术方案;根据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状况,提出在全区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行动的建议;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指挥部组织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重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报告和发布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信息;负责事故报告,接收、传达上级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申请,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预案启动后,负责提出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组成建议,保持与现场处置工作组、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的联络、协调;负责与区有关部门联络 |
区委宣传部 | 根据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相关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区发改局 | 负责协调应急物资储备部门落实区级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 |
区教科局 | 负责协调发生在学校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师生的疏散、避险等工作 |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协助指挥部调度交警警力,负责必要时事发区域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部门 | 职责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次生环境事件 |
区住建局 | 负责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涉及建筑的受损评估,为避免次生灾害和生产重启提供技术支持 |
区交通局 | 负责保障相关道路的畅通及相关道路设施的损坏修复,并协调做好事故发生后紧急状态运力组织,保障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
区文旅局 | 配合做好监管范围内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和 A 级旅游景区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游客、群众的安抚工作 |
区卫健局 | 组织协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卫生学处理工作,指导个人防护 |
区应急管理局 | 负责指导、协助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危化品设施、设备提供应急处置专业指导,为生产恢复重启提供技术支持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对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工作,做好特种设备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和演练所需经费申报工作 |
区气象局 | 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要素的实时监测数据和周边区域的天气预报、警报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
离石地电 | 负责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区域电力供应、切断的协调处置工作,提供事故涉及电力方面的技术支持 |
附件4
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组成单位 | 职责 |
抢险救援组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事故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 | 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预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提供有关事故现场信息;对事故救援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置意见,实施经区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等 |
医学救护组 | 区卫健局 | 区医院、区医疗集团、区医疗系统各相关单位 | 指挥调度医疗卫生力量,确定定点医院,协调调派卫生专家,展开伤病员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为指挥、抢救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
协调保障组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离石地电 | 在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救援力量以及交通、电力、通信、物资、器材、生活保障,负责指挥部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
社会秩序组 |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 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 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协助人员转移、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治安秩序等工作 |
环境监测组 |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 |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等 | 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及周边环境、气象的应急监测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环境事件提出有关防控建议 |
技术专家组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相关技术专家 | 根据事故情况抽调相关技术专家和应急专家组成专家组。研判事故险情和趋势,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撑 |
新闻宣传组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 负责协调、组织各新闻媒体以及对外信息发布 |
附件5
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类别 | 一级预警(红色) | 二级预警(橙色) | 三级预警(黄色) | 四级预警(蓝色) |
内容 |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可能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关系重大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 |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现严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关系重大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 |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 聚集场所,发现较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关系较大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 |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现一般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易造成群死群伤、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关系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 |
措施 | 1.启动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4.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5.预警单位加强监测、监控; 6.相关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出动准备,严阵以待,保持信息畅通; 7.积极消除严重事故隐患 | 1.启动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4.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5.预警单位要加强监测、监控; 6.相关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出动准备,保持信息畅通; | 1.预警单位要加强值班值 守; 2.加大检查力度、密度,对重要地区或重点部位严防死守; 3.相关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出动准备; 4.保持信息畅通; 5.积极消除较大事故隐患 | 1.预警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 2.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密度; 3.对重要地区或重点部位加强监测; 4.相关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出动准备; 5.保持信息畅通; 6.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
附件6
离石区特种设备事故区级响应条件及措施
响应级别 | 一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四级响应 |
启动条件 | 发生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 事故;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形 | 发生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形 | 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形 |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形。 |
应急措施 | 在做好Ⅱ级响应重点工作基 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指挥长带领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依分工开展事故会商,分析研判事故形势,研究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落实相应应急救援工作 | 1.及时派出相关人员、技术专家等赶赴现场,与属地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组成现场工作组,视情形分若干工作组,开展救援等处置工作,依分工开展事故会商,分析研判事故形势,研究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进一步做好交通、通讯、医疗、消防、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3.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 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4.加强气象条件服务,视情况调整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5.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6.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事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报道; 7.做好相关人员安抚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 区指挥部按预案规定,派出相关人员、技术专家,给予支持帮助。 1.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2.加强事故处置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应对建议; 3.做好应急升级的应对准备 | 区指挥部按预案规定,派出相关人员、技术专 家,给予支持帮助: 1.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2.加强事故处置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应对建议; 3.做好应急升级的应对准备 |
咨询电话: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8-822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