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公室

20191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离石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吕政办发〔201948号)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离石区327街道办194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5.18万亩,全粮食播种面积16.7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6.29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37.6%)。

截至2018年底,我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70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150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7台,全农机总动力达到3.8万千瓦。全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14.7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14.1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7.9万亩。

二、项目目标任务

以玉米、马铃薯、杂粮等产业为主,引导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现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分散化生产问题。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2019年年底前,做好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开始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项目1万亩(其中:信义镇4000亩,吴城镇3000亩,红眼川乡1000亩,枣林乡1000亩,坪头乡1000亩),发放补助资金100万元,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对象。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2.补助作物种。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

3.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机播、机收、土地深松深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

4.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原则上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额度不超过100元,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土地机耕作业服务成本50/亩,财政补助资金15/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的机播服务作业成本30 /亩,财政补助资金 9/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秸秆还田(或捡拾打捆)服务作业成本50/亩,财政补助资金15/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农作物的机收服务作业成本100 /亩,财政补助资金 3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5)玉米烘干作业服务成本36/亩,财政补助资金10.8/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6)玉米青贮服务作业成本200/亩,财政补助资金60/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7)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成本50/亩,财政补助资金15/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8)农作物苗期管理、中耕、追肥管理作业服务成本53/亩,财政补助资金15.9/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环节,单环节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环节合计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超100元,补助农田面积1万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营,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6.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试点工作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农经部门及所涉乡镇(街道办)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农经中心及所涉乡镇(街道办)存档备案一份。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区级总结验收。每个环节服务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向所在乡镇(街道办)及时报送服务项目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由区农经中心牵头,财政及所涉乡镇(街道办)配合对服务对象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改进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

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农经中心出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表》向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不得拖延。

(七)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完成后,所涉乡镇(街道办)要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副李源春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薛春娥同志兼任,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办公室要聘请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领导组名单附后)。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农经中心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办同意,并上报区农经中心备案。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所涉乡镇(街道办)和直有关部门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附件:吕梁市离石区推进农业生产托管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吕梁市离石区推进农业生产托管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源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傅晓荣 区政府主任

        薛春娥 区农经中心主任

成  员: 高建飞 区供销社主任

        刘延宁 区农机中心主任

        马革平 区金融办主任

        王海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雒如龙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李文照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五平 区扶贫办副主任

        李荣顺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  强 区农经中心副主任

        王文革 区农业银行行长

        任利亲 信义镇镇长

        高晋军 吴城镇镇长

        白树平 坪头乡乡长

        李文生 枣林乡乡长

        高新平 红眼川乡长

咨询单位:区农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