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0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

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好我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9号),结合离石区地质灾害防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概况。

地处吕梁山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为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地质构造复杂,地理条件特殊,全区国土面积大多属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山西省区域地质志》对全省区域划分,我区处于华北断块的中部,地壳运动比较活跃2016,经山西省第五地质勘察院详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12。主要有崩塌34处、滑坡19处、不稳定斜坡126处、地面塌陷33处;按照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有大2处,中型5处,小型205处,全12个乡镇(街道办)均有分布。按规模等级划分:有大1处,中型37处,小型17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受地质灾害威胁程度日趋加重。

(二)地质灾害灾情。

2018年我发生起黄土崩塌地质灾害,共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万元,分别是:2018430日离石区彩家庄南沟发生一起中型黄土崩塌,4间房屋受损,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20181219日离石区界峁村下楼桥沟发生一起由于黄土崩塌导致窑洞后墙倒塌的灾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2018年度全区年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由于我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动导致山区持续上升,沟谷洼地相对下降,夏、秋季降水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增加

2.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

近年来,随着全城镇规模的扩大,矿业开发、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区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煤炭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引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由于受地形限制,各类建设不当削坡、填方等致使全地质灾害连续发生,造成的损失也不断加大。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预计2019年度全年降水量较往年略偏少,降水依然分布不衡,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2019年冬季气温偏高的大背景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剧烈,违法建设致灾的态势从根本上还未扭转。综合预测:预计全防治形势严峻的总体格局不变,地质灾害发生可能2018年明显增多,人员财产损失可能加重。我区2019年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三川河流域河谷两侧黄土分布区,其中崩塌、崩塌隐患点、滑坡、滑坡隐患点主要分布于城区周边黄土覆盖区及村镇周边的黄土覆盖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红眼川乡、城北街道办、西属巴街道办、坪头乡、交口街道办及滨河街道办、田家会街道办、莲花池街道办等采煤塌陷分布地区。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学校、209国道、307国道、离柳高速公路及其它乡、镇、街道办事处道路周围的小规模黄土崩塌、滑坡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主要为离石区信义镇、吴城镇山区,该区属于人类工程活动和居住极少区,人类工程活动仅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因无人或人口少、经济建设项目少,一般不良地质现象很少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段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段为人口密集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地区,以本方案所列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我区预防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

按照灾害点规模大小、危害程度、险情等级重点对13个灾害点进行重点监测,分别为凤山街道办乔家沟村崩塌灾害点、滨河街道办后瓦窑坡村后瓦四巷崩塌灾害点、滨河街道办后瓦窑坡村后宋家崩塌灾害点、滨河街道办东关崩塌隐患点、莲花池街道办南关村滑坡灾害点、莲花池后王家坡村枣林苑小区滑坡灾害点、凤山街道办崔家崖村崩塌灾害点、交口镇高家沟村崩塌灾害点、吴城镇下王营庄崩塌隐患点、红眼川乡水峪里村地面塌陷灾害点、城北街道办李家沟地面塌陷灾害点、安国寺滑坡隐患灾害点、安国寺崩塌隐患灾害点共计13个灾害点。

本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区、段)包括:规模大、威胁人口100人以上、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述隐患点(地区、段)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四、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61日至930日,其它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

1.将灾害危险点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基础调查等各项协调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督促村级监测人、受威胁单位和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等工作,拟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防灾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

3.村委会(社区)具体组织区域内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灾(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工作。

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开展隐患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汛前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中高陡边坡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重点为高陡边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地、露天开采、排土场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要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底”的总要求,重点对高陡边坡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以正式文件报告领导组。汛期要通过拉网式排查、重点核实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根据灾情、雨情发展变化情况,遇有重大不良天气前,原则上要组织开展一次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进行预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加强宣传演练,提高反应能力。按照省、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方案,将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演练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汛前要完成至少一次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演练,努力提高受威胁群众对避灾路线的认知程度,遇有灾情、险情时能够做到有效避险、有序撤离。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对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临灾识别、监测方法避灾线路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监测人员技术能力。要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时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传单、防治手册,在市、电视台定时播放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片。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保证不留任何盲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点对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使受威胁群众掌握防灾预案、预警信号、避灾线路、避灾地点,遇到险情有效避灾。

)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的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大力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提高雨情监测和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要加强厂矿、学校、新建村庄、工程建设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实需要建设的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

()狠抓预防避让,推进治理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对已查清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个人)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报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治理或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自然资源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其他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职能分工、强化目标责任依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之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汛期,相关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配备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各级应急分队技术支撑单位要根据雨情、灾情变化落实好值守计划。

)落实防治责任,严格奖惩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实直接责任,依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结合详查成果把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向社会公布,增添社会监督约束力。领导组将抽调人员定期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玩忽职守、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厉问责。对成功预警预报的地质灾害监测人员,成功组织群众避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