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规范高效离田。各乡镇(街道)要规范打包离田操作,严格执行离田作业标准,防止耕层土壤流失。因地制宜扶持社会化专业收储队伍,完善“粉碎-清运”秸秆田间收集模式。按照区域秸秆产生及利用需求情况,引导秸秆高值利用产业发展。

(二)强化科学还田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机人员下沉一线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农民掌握秸秆科学还田的技术要点和操作要领,提高科学还田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打牢粮油丰收基础。

(三)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优化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结构,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推广青(黄)贮、微贮、压块、膨化、揉丝等秸秆饲料技术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不断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实现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推广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食用菌栽培技术,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

(四)培育市场主体。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等市场化主体,构建覆盖全区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鼓励种植养殖企业、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已有秸秆收储企业等社会主体积极投入秸秆离田收储利用,通过秸秆离田利用,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与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乡村集体经济振兴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实施整村秸秆综合利用,以离田优先利用进行试点、示范,持续扩大秸秆离田利用规模,促进秸秆离田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有效延伸秸秆产业链、提升秸秆价值链。

(五)加强科技支撑。积极配合、市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加强对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推广秸秆青黄贮饲料、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生产等领域新技术

(六)做好科普宣传和舆情引导。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意识和自觉性,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推介近年在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讲好秸秆利用故事、做好科普宣传。及时跟踪并加强秸秆相关舆情引导,对出现的不实报道、夸大报道等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有效回应公众关切,讲清情况、疏导情绪,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利用量等基础数据,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依据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财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奖惩制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措施。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向区政府汇报国家、省和市有关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进展情况、需要区政府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有关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和出台有关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道路运输、能源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合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任务。

(三)抓好技术服务。要配合省、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工作,充分发挥好本技术服务指导组作用,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推广适合本地的新装备、新工艺,积极提炼总结形成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开展秸秆离田利用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等,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各级技术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活动以及全区涌现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五)做好资料上报。要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全区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填报及审核,及时做好辖区秸秆收储运主体、产业化利用市场主体清单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总结和全年秸秆综合利用信息编写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奖惩制度。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管控、督查考核,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有效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较大面积焚烧秸秆的要追责问责。


咨询电话:农业农村局  0358-8215026